興安屯墾區
興安屯墾區,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為1928年至1931年9月東北政務委員會自設的省級特別區,國民政府未正式承認該省級行政區的存在。轄遼寧省的洮安縣、黑龍江省的索倫設治局,哲里木盟西北部的札薩克圖旗(科右前旗)、鎮國公旗(科右後旗)、圖什業圖旗(科右中旗)、扎賚特旗等區域。
歷史
1928年7月,郭道甫發動了「呼倫貝爾青年黨事件」。張學良為預防「蒙亂」,批准了東北軍炮兵司令鄒作華提出的屯墾開發蒙區的宏大計劃,批准劃分墾區,任命鄒作華為屯墾督辦,令其成立屯墾軍。1928年8月15日洮(安)索(倫)鐵路開工建設(1931年2月1日建成通車)。1928年8月下旬,鄒作華在奉天的大南關的公濟分成立屯墾籌備處。1928年11月1日,東三省保安委員會正式公佈了《興安屯墾公署組織大綱》,分「總則」和「公署之組織」2章,共12條。1928年12月東北易幟。1929年10月12日屯墾籌備處搬遷至白城子門外。1929年11月28日興安屯墾公署在洮安(今白城)正式成立。[1]
- 督辦鄒作華
- 總辦高仁紱
- 秘書長姚際清
- 秘書處
- 軍務處景錄珊
- 財務處胡廣和
- 政務處王葆曾
- 農務處王中實
- 建設處張魁恩
- 第一墾殖局:駐王爺廟
- 第二墾殖局:駐余公府(察爾森)
- 第一團在索倫開墾
- 第二團在葛根廟、水泉開墾
- 第三團在察爾森開墾 團長關玉衡 少校團副董平輿 第1營營長陸鴻勛
帶領3個團的軍隊進入哲里木盟的北部的洮兒河、淖爾河和歸流河一帶放墾。
蒙古族在綏遠地區廣泛出現了獨貴龍運動;在哲里木盟爆發了著名的嘎達梅林起義。
九一八事變以後,興安屯墾軍改編為黑龍江省暫編第一旅,北上與馬占山會合抗日,屯墾區自動撤銷。
參考文獻
參考書目
- 東北文化社編印處,《東北年鑑》,瀋陽:東北文化社,1931年5月,頁177~181, 19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