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及逃稅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0年3月18日) |
本文隸屬於稅收系列條目 |
稅 |
---|
財政政策的一部分 |
避稅及逃稅(英語:tax noncompliance,臺灣譯逃漏稅,中國大陸譯稅收不遵從,部份北美華文報章則譯不遵守稅法)泛指一些不利於國家稅收的行為,當中包括避稅和逃稅。
避稅(tax avoidance)是通過合法方式減輕或避免稅賦的手段;逃稅(tax evasion)是通過非法方式減輕或逃脫稅負的手段。節稅(tax mitigation)和稅務籌劃(tax planning)跟避稅意義相同,但較具正面意思。偷稅(tax dodge)跟逃稅意義相同,但負面意思更重。一般來講,逃稅是以違法的方式設法逃脫「已經產生」的待付稅款,而避稅是通過合法途徑變構交易來「避免產生」可能的稅負。
歷史
中國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
西漢元光六年(前129年),漢武帝下令「初算商車」,對商人所擁有的交通工具徵稅。元狩四年(前119年),又下詔「初算緡錢」,對商人財產進行徵稅。對於這一重稅,商人大都採取不合作態度,設法瞞報財產。於是在元鼎三年(前114年),漢武帝下令告緡,發動天下平民告發偷稅者,獎勵額甚至達到偷保稅額的一半。史載該次行動遍及天下,「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沒收了大量的私有土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中等以上的商人大都因此破產。元封元年(前110年)之後,漢武帝逐漸停止了告緡行動。告緡行動暫時為西漢政府增加了大量的收入,從而加固了中央政府的集權地位。但是也嚴重地打擊了商人勢力,阻礙了漢朝商品經濟的發展。
1932年,國民政府財政部為緝私徵稅,成立了武裝稅警總團,裝備現代化武器,1941年該武裝編入入緬甸遠征軍,後改編為新一軍。
1951年,中共在大陸開展了一場名為三反五反運動,其中一反,即「反偷稅漏稅」。中國著名民營運輸企業家盧作孚在三反五反運動中自殺身亡。
世界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