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郝志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郝志義(1444年—?),字宜之,陝西延安府綏德州清澗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陝西鄉試第十一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殿試進士第二甲第二十一名,授大理寺評事,進寺副,歷山西、四川左布政使,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

正德元年(1506年),進刑部右侍郎[1]

家族

曾祖父郝四。祖父郝貞。父親郝安,曾任知州[2]

參考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4446:郝志義,字宜之,陝西明澗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大理評事,進寺副,歷山西、四川左布政使,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正德元年進刑部右侍郎,未上而卒。
  2.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官銜
前任:
劉璁
明朝山東左布政使
弘治十四年-弘治十五年
(1501年-1502年)
繼任:
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