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傳璟
錢傳璟(891年—921年),杭州錢塘(今浙江杭州)人,是五代十國的吳越國武肅王錢鏐的第十五子,文穆王錢元瓘的弟弟,母親莊穆夫人吳氏。同母兄弟錢傳瑛、錢元璙、錢元㻑、錢傳璛、錢元琳。
錢傳璟開始擔任湖州刺史,914年,後梁皇帝朱友貞下詔,選錢傳璟為駙馬都尉,檢校尚書右僕射,守司農卿,後封霅國公。錢鏐諸子十一人在917年後梁的詔書排序如下:錢傳璟、錢傳璙、錢傳瓘、錢傳璲、錢傳懿、錢傳(王瞿)、錢傳球、錢傳㻑、錢傳珦、錢傳琰、錢傳璛[1]。919年,錢傳璟拜寧國軍節度使。在錢元瓘即位前去世。
註釋
- ^ 《舊五代史》卷9:戊寅,湖州刺史錢傳璟、蘇州刺史錢傳璙、鎮海軍節度副使錢傳瓘、溫州刺史錢傳璲、睦州刺史錢傳懿、寶州刺史錢傳瞿、明州刺史錢傳球、義州刺史錢傳㻑、峰州刺史錢傳珦、巒州刺史錢傳琰、鎮海軍都知兵馬使錢傳璛等凡一十一人,並加官勛階爵,從吳越王錢鏐之請也。
參考文獻
- 《吳越備史》
- 《十國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