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陳卓 (官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卓(1925年4月—2013年3月21日),原名朱瑞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河北任丘人,曾任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長,司法部副部長。第七屆[1]、第八屆[2]全國政協委員

擔任司法部副部長時,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的審判工作,任被告辯護組和法庭技術組組長。

1986年7月,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副會長。[3]

1982年至1989年,任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

2013年3月21日,因病於北京逝世。[4][5]

參考文獻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國政府網. 2008-02-22 [2013-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23).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國政府網. 2008-02-22 [2013-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21). 
  3. ^ 全国律协深切悼念司法部原副部长陈卓同志.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2013-04-01 [2013-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陈卓同志逝世. 法制網. 2013-03-25 [2013-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5). 
  5. ^ 陈卓同志逝世 享年88岁. 新華網. 2013-04-12 [2013-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