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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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職級是香港警察的人事階級,共分為3級(即憲委級、督察級及員佐級),共15個警銜,實際為13個職級。
現有職級
所屬職級 | 職位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及縮寫 | 肩章 | 人數 | 崗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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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委級(高級警官) | 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CP) | 一枚雙杖嘉禾花、一枚市花嘉禾花及一枚軍星 | 1名 | 香港警務處最高決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之一,職級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D8。 | 需要由在香港居住滿15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出任,由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警務處副處長(Deputy Commissioner of Police,DCP) | 一枚雙杖嘉禾花及一枚市花嘉禾花 | 3名 | 分別領導「行動」、「管理」及「國家安全」事務,職級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D4-D5。 | 2019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擔任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任職3個月,現已完全退休 2020年7月3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 | |
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SACP) | 一枚雙杖嘉禾花及一枚軍星 | 正規:5名 輔警:1名(輔助警察隊總監) |
分別出任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及國家安全處處長,職級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D3。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是由一位高級助理處長相等職級的文職人員擔任,固不屬正規 | ||
警務處助理處長(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ACP) | 一枚雙杖嘉禾花 | 正規:16名 輔警:1名(輔助警察隊副總監) |
10名分別領導行動處轄下行動部和支援部、刑事及保安處轄下刑事部及保安部、人事及訓練處轄下人事部及香港警察學院(作為院長)、監管處轄下資訊系統部和服務質素部,以及出任國家安全處的(國家安全1)和(國家安全2);其餘6名分別出任水警總區指揮官及5個陸上總區指揮官,包括新界南總區、新界北總區、西九龍總區、東九龍總區及港島總區,職級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D2。在2022年3月,警隊特別加設助理處長(特別職務)(支援)職位,屬有時限的首長級編外職位,負責就社區和傳媒關係事宜,向警務處處長和高級官員提供建議,以及聯繫警隊不同部門,對外作為官方發言人,代表警隊向傳媒和公眾傳遞重要信息等。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轄下的行政部及財務部則由一位助理處長相等職級的文職人員擔任警察政務秘書和財務總監領導部門,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轄下的策劃及發展部則由一名總警司領導。 | ||
總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CSP) | 一枚市花嘉禾花及兩枚軍星 | 正規:46名 輔警:5名(5個陸上總區輔警總部) |
1名出任策劃及發展部部長、20名駐守警察總部、6名出任六個總區副指揮官、19名出任24個警區中的19個警區指揮官,職級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D1。 | ||
高級警司(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SP) | 一枚市花嘉禾花及一枚軍星 | 正規:94名 輔警:9名 |
分別出任警區副指揮官或者部門副主管。輔助警察高級警司出任高級警司(行動及訓練)(輔警)、高級警司(人事及支援)(輔警)並駐5個陸上總區總部 | ||
警司(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P) | 一枚市花嘉禾花 | 正規:270名 輔警:20名 |
分別出任單位主管或者分區指揮官。 | ||
督察級(警官) | 總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CIP) | 三枚軍星 | 550名 | 分別出任單位副主管或者分區副指揮官。 | |
高級督察(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SIP) | 兩枚軍星及一條扛 | 逾1,900名 | 出任小隊指揮官。 | 薪俸不同,實際上是同等層級。 | |
督察(Inspector of Police,IP) | 兩枚軍星 | ||||
見習督察(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PI) | 一枚軍星 | ||||
員佐級(初級警務人員) | 警署警長(Station Sergeant,SSGT) | 一枚無香港區徽的香港警察徽章 | 逾1,300名 | 出任小隊指揮官或小隊副指揮官。 | |
警長(Sergeant,SGT) | 三勾 | 近5,000名 | 負責分段指揮或車輛指揮。 | ||
高級警員(Senior Police Constable,SPC) | 一勾 | 逾20,000名 | 薪俸不同,實際上是同等層級。 | ||
警員(Police Constable,PC) | 無 |
分類
憲委級
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副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警務處助理處長、總警司、高級警司及警司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憲委級的職級,為高級警官(英語:Senior Officer)的級別,總警司或以上為首長級職位。[1]憲委是指委任乃依據憲政,必須刊登於《香港政府憲報》中,其任命及革除必須經由香港總督(香港主權移交前)/行政長官(主權移交後)同意。
2020年,有439名憲委級人員。[2]
督察級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及見習督察是香港警察職級中督察級(英語:Inspectorate)的職級,為警官(英語:Officer)的級別[1]。
2020年,有2349名督察級人員。[2]
員佐級
警署警長、警長、高級警員及警員是香港警察職級中員佐級的職級,為初級警務人員(英語:Junior Police Officer,縮寫:JPO;內部稱為Rank and File,縮寫:R&F)的級別。員指警員,佐指警佐,即警長和警目[1]。
2020年,有24994名員佐級人員。[2]
晉升途徑
初級警務人員除了經由內部晉升途徑,亦有另外3個途徑可以直接晉升為督察級人員的途徑,包括:選拔委任計劃、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和公開招聘程序。
- 內部晉升
- 選拔委任計劃:獲遴選委員會推薦後,方能晉升為見習督察;每年只有零星人員能夠經由此途徑晉升。
- 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獲上級或者部門主管推薦、通過遴選,並且通過試用時期後,方能晉升為見習督察;每年只有2至3個名額配予此計劃,而且少於10年年資的人員甚少會被選拔參與計劃。
- 公開招募程序:於2003年起開放予警務人員申請[3]。不過,若然人員已經身處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內,為了避免資源浪費,該名警務人員將不得經由公開招募程序申請。[4]
歷史職級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1972年
香港警察職級源於英國陸軍軍官軍銜及英國陸軍士官士兵軍銜。在1972年,香港警務處重組架構,在職級架構上作出了相應的改變,新系統沿用至今。
下表為軍裝部職級:
處長級 | 將級軍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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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 | 上將 |
警務處副處長 | 中將 |
高級助理警務處長 | 少將 |
助理警務處長 | 準將 |
警司級 | 校級軍官 |
總警司 | 上校 |
高級警司 | 中校 |
警司 | 少校 |
助理警司[註 1] | 不適用 |
督察級 | 尉級軍官 |
總督察 | 上尉 |
高級督察 | 中尉 |
督察 | 中尉 |
副督察 | 少尉 |
員佐級 | 士官兵(NCO) |
總警長(甲級高級警長) | 一等士官長 |
高級警長 | 上士 |
高級警目 | 中士 |
警目 | 下士 |
高級警員 | 一等兵 |
警員 | 二等兵 |
已廢除職級
- 甲級高級警長(Staff Sergeant Class I,縮寫:S/SGT I)俗稱「總警長」、「總咩」、「老總」、「三柴半」或「新郎哥」[5],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曾經存在過的最高級員佐級職級;位於高級警長之上,副督察之下,臂識為一枚皇冠,外有嘉禾。制服上包括了一條寬紅色帶。[6]
- 高級警長(Staff Sergeant Class II,縮寫:S/SGT II)俗稱「警長」、「咩喳」、「老虎」、「三柴半」或「新郎哥」[5],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曾經存在過的其中一個員佐級職級;位於高級警目之上,甲級高級警長之下,臂識為一枚皇冠,制服上包括了一條寬紅色帶。[6]
- 高級警目(Senior Corporal,縮寫:SCPL)俗稱「三柴」,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曾經存在過的其中一個員佐級職級;位於警目之上,高級警長之下,臂識為三勾。
- 刑事偵緝高級警目(Detective Sergeant,縮寫:D/SGT),是中曾經存在過的一個刑事偵緝處員佐級職級;位於刑事偵緝警目之上,刑事偵緝高級警長之下。
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一般分為將軍、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職級。高級警長為上士職級。昔日每所差館只有高級警長一名,高級警長乃通曉英文,並且負責內部文書事務、以至管理員佐級人員事務調派以及福利的特別警長[7]。於1946年至1952年期間,高級警長稱為乙級警長、乙等高級警長(英文:Crown Sergeant,縮寫:C/SGT;或是Staff Sergeant,縮寫:S/SGT)。於1952年稱為二級總警長(Staff Sergeant Class II,縮寫:S/SGT II),當時標誌為臂上有一顆皇冠。
甲級高級警長為一級軍士長職級。昔日,每區只有數名甲級高級警長,以香港島區為例,當時只設有5名甲級高級警長。至到後期,每個警區有甲級高級警長一名。當時,甲級高級警長直接督導高級警長,並且協助督察級人員管理員佐級人員。於1952年前,甲級高級警長稱為甲級警長、一等高級警長(Sergeant Major,縮寫:SM;或是Crown Sergeant,縮寫:C/SGT)[8]。
高級警目為中士職級。從前,軍裝部分為三更制,每更制的小隊只有一名高級警目,故此,昔日每所差館只有高級警目3名。昔日,高級警目負責督導警員執勤。於1946年至1952年期間,高級警目稱為丙級警長。
1972年警務處架構重整後高級警長及甲級高級警長職級被取消,當時的高級警長全數轉任為新創造的合併職級──警署警長,部份的甲級高級警長擢升為督察(俗稱為經驗幫)。高級警目及刑事偵緝高級警目職級被取消,當時的高級警目全數轉任為警長,刑事偵緝高級警目全數擢升為新創造的職級──警署警長[9]。
著名甲級高級警長
註釋
參考文獻
引用
- ^ 1.0 1.1 1.2 警隊架構:警隊架構圖表. [2012-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18).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2.0 2.1 2.2 警方統計數字 2020. 香港警務處. [2023-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1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公開招聘程序 晉升督察最快途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警聲》第827期
- ^ 初級警務人員可經公開招聘程序 直接申請督察職位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警聲》第766期
- ^ 5.0 5.1 《香港警察-歷史見證與執法生涯》,何家騏、朱耀光,三聯書店(香港),2011年。
- ^ 6.0 6.1 高級警長冬季制服展覽套裝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警聲》第760期
- ^ 警隊歷史:創造傳奇1967-94. [2011-07-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3-03).
- ^ 香港警務處退役同僚協會專欄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警聲》第822期
- ^ 何家騏; 朱耀光. 《香港警察──歷史見證與執法生涯》.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