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松有
黃松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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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副部長級) | |
任期 2002年12月-2008年10月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57年12月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知名於 | 主張憲法司法化 黃松有受賄貪污案 |
學歷 |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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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松有(1957年12月—),廣東澄海人,法學博士,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2002年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副部長級),期間主張憲法司法化,至2008年被免職調查,2010年被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
生平
1982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先後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任職。後調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在任期間,主張憲法司法化,即法院可以像運用其他法律法規一樣運用憲法條文來作為裁判案件的依據,解決糾紛[1][2]。2007年12月,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3]
黃松有受賄貪污案
2009年8月21日,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6][7]。
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松有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8]。
2010年3月1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貪污、受賄案終審宣判,終審維持原判[9]。
參考文獻
- ^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失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
- ^ 憲法司法化及其意義從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的一個批覆談起
- ^ 最高法院为26名大法官颁发证书. 光明日報. [2021-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3) –透過光明網.
- ^ 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黃松有最高法副院長等職務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11-26.
- ^ 黃松有:天生性貪還是後天養成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8-03.
- ^ 最高法原副院長黃松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9-08-26.
- ^ 最高院前副院长黄松有案传闻与黄光裕有关. [2021-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6).
- ^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0-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9).
- ^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终审被判无期. [2010-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