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普騰事件
龍普騰事件或稱朱文文事件是1964年間發生於中國湖南的一宗由學生自殺引發,在中共湖南省委主導下引起的刑事冤案。被認為是1962年底開展的四清運動中整肅教師的典型事件。湖南全省受此事件牽連的幹部、教師、學生達上千人[1]。
事件過程
朱文文(1946年-1964年6月[1]),湖南省攸縣人,1962年秋,攸縣一中初中畢業,後考入茶陵一中,是公認的校花。一次勞動課後,因不滿班主任龍普騰(物理老師,時年29歲[註 1][2])批評她有資產階級小姐意識,愛打扮,不愛勞動,而在離校約500米的鐵牛潭投江自殺身亡。另說[1],朱文文申請助學金,班主任龍普騰上報學校,未獲批准。兩人發生爭執,後朱文文又與同學爭執。事後,朱文文自殺身亡。
事件處理
家屬在她死後要求中共茶陵縣委「查明真相,追查兇手」,朱文文安葬於烈士陵園,舉行追悼會,茶陵一中師生披麻戴孝為朱文文送葬。朱文文家屬要求得到縣委落實,但引起茶陵一中師生逆反心理,導致當地民眾產生不同觀點。[1]
中共湖南省委的某位書記[註 2]在朱文文家屬的申訴材料上,批示:「階級報復」,由湖南省、湘潭專區、茶陵縣三級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工作組為迎合這位書記,將事件定性為反革命階級報復事件。龍普騰的家庭成分由中農改為富農。龍普騰本人定性為反革命,判處無期徒刑。對事件持不同意見的210人受株連處分。61名中小學教師被清理。株連上千人[1]。
據說其哥哥朱某當時在部隊任指導員,朱某在朱文文死後糾纏不休,直接告到黨中央,為平息事件,國家主席劉少奇親自批示:「嚴肅處理」,最後將班主任龍普騰判處無期徒刑。
平反
龍普騰入獄時,女兒尚未出世。1974年,曾任小學教師的妻子復職。1979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撤消對龍普騰的判決,為他及受此案牽連的所有人士平反。龍普騰出獄後在茶陵一中復職。1983年記者採訪時,他在茶陵一中擔任初三物理教師一職。女兒在茶陵一中就讀高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