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簽證是美國的一種非僱主擔保的職業移民簽證,它允許具有傑出能力的外國人、研究領域的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以及跨國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1]上述這些外籍申請者中證明其傑出能力(例如獎項和榮譽)、傑出科學研究能力或企業高管經歷後,不需要像大多數其他僱主擔保類職業移民申請者一樣,必須獲得僱主提供的工作崗位並獲得美國勞工部批准的永久勞工證,他們可以自己為自己進行移民提名申請,不過他們需要證明獲得簽證後仍然在之前的領域內工作。[2]EB-1移民申請獲得批准的外籍人士可以通過移民簽證入境,或在美國境內進行身份調整,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並收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簽發的綠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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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簽證/綠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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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簽證 |
- 外交人員
- 短期訪問
- 過境
- 海員/機組成員
- 條約勞工/投資者
- 全日制學生
- 外國政府僱員
- 短期勞工
- 新聞工作者
- 訪問學者
-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
- 美國公司海外僱員
- 職業學校學生
- 特殊移民的親屬
- 北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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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TO-2
- NATO-3
- NAT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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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TO-7
- 傑出人才
- 傑出人才團隊
- 文化交流
- 宗教工作者
- 法庭證人
- 人口販運受害者
-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
- 犯罪受害者
- 美國永久居民的親屬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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