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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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姓名、稱號

1、外國人物的姓名,其相關詞條網頁的命名是標註全名,還是只標註首名+姓? 例如:
列寧
弗拉基米爾·列寧
弗拉基米爾·伊里奇·列寧

2、關於非拉丁語系國家的人物姓名,是在漢字譯名後面標註原文姓名、還是拉丁化之後的姓名、還是兩者同時標註?例如:
裕仁 (日文片假名) Hirohito
列寧 В.И.Ленин V.I.Lenin
我的意見是,使用西里爾字母、希臘字母、日文字母和韓文字母拼寫的人名,在能夠輸入該字符(從對應語種頁面拷貝,或用南極星等軟件輸入)的前提下,儘量列出兩種拼寫形式。使用阿拉伯字母、天城體字母、希伯萊字母和其他目前無法輸入的字母的人名則只列出拉丁化之後的拼寫。

3、頭銜、生卒年月和在位年月的排列關係。我和Samuel就這個問題進行過探討。我的意見是,採用姓名→生卒年月→頭銜→在位年月的方式。
如果能夠確定標準形式,我將開始對已經編寫的人名詞條進行修改。 Kallgan 14:51 2003年12月31日 (UTC)

外國人物的譯名我認為只標註首名+姓就可以了,除非出現了同名情況。關於第二點,我認為只標註原文姓名即可,不需要拉丁化後的。因為我們可以使用跨語言連結到其他語言版本。至於第三點,請您參看中國皇帝的編排方式,我們基本上已經形成了固定的風格,我想不必再推倒重來了--Shizhao 00:34 2004年1月2日 (UTC)
我指的並不是中國皇帝的編排方式. 請參見我已經編輯完成的這兩個詞條: 威廉一世克里斯蒂安十世. 這樣做的原因是,與中國的皇帝不同,外國君主常常有身兼多國國王或皇帝或其他領主的情況發生,比如英格蘭國王兼諾曼第公爵,英國國王兼漢諾威國王,丹麥國王兼挪威國王(我說的是身合國的情況,而非丹麥-挪威聯合王國國王)等等. 採用這種排列方式,可以更清楚地表示出其時間順序上的關係.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 是叫做"君主年表"還是"君主列表"更為妥當? 原有的中國君主列表英國君主列表是以"列表"為名的,所以我將新編寫的"俄羅斯君主年表"也改為俄羅斯君主列表了. 我想"列表"的名稱應當更準確,同時與Wiki英文版的"List"可以對應. List, 而非chronology. Sic Semper 06:10 2004年1月2日 (UTC)
我覺得出生以及去世日期還是應該像其他人物一樣,放在括號內;原來的名字也是放在括號內為好(見歌德)。人物的格式還是儘量統一,遵照現有格式。--Formulax 02:27 2004年1月3日 (UTC)
我覺得不用標註拉丁化字母了,最好是直接使用原來的人名寫法,如果是為了方面以後做跨語言連結的話,可以保留。因為要看拉丁化寫法只要直接到跨語言連結都可以了,不必再中文版上再註明(這裏說的主要是標註英文拼寫,而不是拉丁語拼寫)像上面所說,一個人名的「定義」部分已經很累贅了,再加一些別的內容就更burdened了。--Samuel (Talk) 02:38 2004年1月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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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命名

一般來說,在百科全書中,條目主題的選定一般是根據客觀存在的主題命名,而儘量避免人為擬定的主題。例如北朝鮮核危機就是一個人為擬定的,我們可以把它放到朝鮮政治朝鮮歷史等條目中去,「北朝鮮核危機」這個主題並不確定,我們可以用其他名稱來敘述,如朝鮮核問題。還有如創世神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主題,但是狗的神話就是一個人為擬定的主題。雖然我們有重定向方法,但是我們應該儘量避免使用,不是嗎?百科全書是以知識點的形式記錄知識,我們人為擬定一個主題是不是不好呢?

我們是否應該遵從上述原則呢?--Shizhao 01:19 2004年1月8日 (UTC)

朝鮮核問題朝鮮核發展? -Menchi 01:42 2004年1月8日 (UTC)
有什麼區別?「人為擬定」的是什麼意思?「北朝鮮核危機」不是客觀存在的?還是不中立?不是「危機」,或「危機」只是人類認為的,不是星球人認為的?什麼標題不是「人為」的?confused. --Samuel (Talk) 02:10 2004年1月8日 (UTC)~
我的意思是,有些主題不確定。傳統的百科全書大多數的主題都是確定的,主題的名稱是大家都已接受的。所謂的人為擬定,是為了闡述一個主題而人為的確定一個題目。我的這種想法,是在最近寫百科全書時,查到的論文資料上了解的。可能理解得還不是很透徹。--Shizhao | (Talk) 02:19 2004年1月8日 (UTC)
傳統大百科的標題不也是人為確定的嗎?(不是機器確定的)那麼說傳統大百科上沒有的題目Wiki上也不應該有嗎?「闡述一個主題」,百科全書本來不就是每個條目闡述一個主題的嗎?「朝鮮核危機」不被人接受嗎?有點糊塗了……  :$ --Samuel (Talk) 02:41 2004年1月8日 (UTC)~

我是說,百科全書應該從客觀的角度闡述知識,人為擬定的話,則是從一個主觀的角度闡述,這更像是一個媒體的事情,而不是百科全書。--Shizhao | (Talk) 03:00 2004年1月8日 (UTC)

我對百科全書的性質有一個想法,不知道跟Shizhao的意思有沒有關係。我認為百科全書作為一個記錄人類客觀知識的媒體,應當與時事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我們要做的事不是新聞報道,反而應該作為一個知識庫,去作為新聞的補充。舉個例子,早前重慶天然氣井發生了意外,我認為我們要寫的不是[[重慶天然氣井事故]],反而我們應該去寫重慶天然資源、天然氣硫化氫井噴等條目,以服務一些對該新聞想有更深入認識的人。(就好像侵華日軍遺棄在華化學毒劑泄漏事件,我認為它就不太屬於百科全書) --Lorenzarius 03:00 2004年1月8日 (UTC)

Lorenzarius的意思和我比較接近。正如海灣戰爭是一個客觀存在,我們可以寫,而南斯拉夫分裂則是一個人為的擬定,我們就不必寫。傳統百科全書也有很多問題,我們應該比他做得更好--Shizhao | (Talk) 03:05 2004年1月8日 (UTC)
開始有一點了解了。不過我記得在一篇Wiki指導中說,如果一個新聞事件有歷史價值(諸如此類的,具體的忘記了)就值得寫(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新聞)。不知道Lorenzarius對於這些條目有什麼看法:美軍佔領伊拉克2004年台灣總統大選911事件等等的?:O 反正我認為有關歷史的條目總是挺人為擬定的。 --Samuel (Talk) 03:11 2004年1月8日 (UTC)~
按照上面的標準,911事件是符合的,其他都不符合這個標準--Shizhao | (Talk) 03:13 2004年1月8日 (UTC)
編輯衝突了。又糊塗了,為什麼南斯拉夫分裂是「人為擬定」而海灣戰爭不是?南斯拉夫分裂不是客觀存在嗎?--Samuel (Talk) 03:15 2004年1月8日 (UTC)~

我查到一篇關於百科全書條目選擇的論文。(發表在《編輯之友》)上面談到了一些選條的原則,其中一些可能適用於wiki:

  • 獨立主體原則:主體應該是相對獨立的,就像我們去一個公司辦事,我們先想到的是公司的名稱、地址,而不是其中的某個部門。
  • 客觀形成原則:這個主題應該是人們在了解,改造世界的過程中客觀形成,為人所熟知,而不是人為擬定的。如創世神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神話題材類型,但是狗的神話就是一個人為概括的主題。因此缺少公認的規範性確定性
  • 單一主題原則:如時間和空間是兩個主題,應該分設。
  • 準確性原則:條目的名稱應該準確的表明條目的主題
  • 通用性原則:應該使用規範的或約定俗成的名稱
  • 名詞性原則:條目名稱應該是名詞性的,靜止的。如「解放海南島」應該改成「海南島戰役」
  • 簡要性原則:如使用唐詩,而不用唐代詩歌
  • 非研究原則:百科全書不是研究論文
  • 非應用原則:百科全書不是為了指導具體的應用

--Shizhao | (Talk) 03:35 2004年1月8日 (UTC)

這個提議很好,不過我想我們應該進一步討論,畢竟我們不是傳統的百科全書,其中的「簡要性原則」對於紙張印製的百科全書是必要的,但是我們有重定向,這一點就顯得不是那麼重要了。--Samuel (Talk) 04:03 2004年1月8日 (UTC)~
在傳統的百科全書中確實是這樣的,但是我覺得其實沒有衝突。比如傳統的百科全書沒有中國歷史這一條目,但是在中國之下,很詳悉地談到中國歷史。傳統百科全書也不會有美軍佔領伊拉克,但是會在美伊戰爭中詳盡地提到有關內容。我們只是將一個條目拆成幾個小的條目來編輯。--Formulax 09:38 2004年1月8日 (UTC)

--網上百科全書要吸取紙上百科全書的編輯經驗,但不能拘泥。網上有網上的特點,比如不在乎容量,所以可以多編條目。只是從加快wiki建設的角度來說,選擇更精確的條目可以使wiki早日實用。

结束移动 *结束移动

綜合意見

一律使用全名

好處

  • 歧義減到最少

壞處

  • 不常用
  • 鏈接會使用到大量重定向
  • 用戶不能直接到達條目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使用職業作消歧義詞;
  2. 使用出生/死亡年份/時代作消歧義詞

例子

  • 威廉·亨利·蓋茨三世
  • 喬治·沃克·布殊

使用常用名

好處

  • 常用
  • 歧義不多
  • 比只使用姓氏更正式

壞處

  • 比使用全名有更多歧義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使用全名;
  2. 使用中間名的首字母

例子

  • 比爾·蓋茨(沒有歧義)
  • 喬治·布殊(有歧義,頁面成為消歧義頁)
    • 喬治·沃克·布殊(使用全名作條目名稱);或
    • 喬治·W·布殊(加入中間名首字母作條目名稱)

只使用姓氏

好處

  • 容易鏈接
  • 常用

壞處

  • 會產生大量歧義
  • 用戶不能直接到達條目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主題目」消歧義——最著名的人物為主頁面,其他使用
    1. 常用名;
    2. 全名
  2. 「相等」消歧義——若有同等著名的人物,主頁面成為消歧義頁,然後一律使用
    1. 常用名;
    2. 全名

例子

  • 蓋茨(其他蓋茨則使用全名作條目名稱)
  • 布殊(頁面成為消歧義頁)
    • 喬治·沃克·布殊(使用全名作條目名稱);或
    • 喬治·W·布殊(加入中間名首字母作條目名稱)

請大家討論和補充。 --Lorenzarius 08:58 2004年1月18日 (UTC)

作品命名

對於各種作品的命名應該加上書名號《》還是不要呢?

我的想法是正篇的條目都是帶有書名號的,而為了方便用戶查找將不帶有書名號的設置成為REDIRECT。不知道大家還有什麼更好的建議?--Programus 17:17 2004年6月18日 (UTC)

現在的做法都是不帶書名號,便於內部連結--百無一用是書生 (Talk) 13:19 2004年7月17日 (UTC)

wikiproject :生物

模板似乎有問題

外國領袖

一律使用全名

好處

  • 歧義減到最少

壞處

  • 不常用
  • 繁瑣
  • 鏈接會使用到大量重定向
  • 用戶不能直接到達條目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使用領地或教區作消歧義詞;
  2. 使用出生/死亡年份/時代作消歧義詞

例子

  • 伊利沙伯·亞歷山德拉·瑪麗·溫莎 (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
  • Karol Józef Wojtyła
  • 尼古拉一世·巴甫洛維奇 (Николай I Павлович)
  • 尼古拉一世Петровић Његош (Никола I Петровић Његош)

使用常用名

好處

  • 常用

壞處

  • 會產生大量歧義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使用全名;
  2. 使用領地或教區作消歧義詞;
  3. 使用出生/死亡年份/時代作消歧義詞

例子

  • 伊利沙伯二世
  • 尼古拉一世
  • 若望·保祿二世

用半角括號加入領地或教區名稱

好處

  • 簡單

壞處

  • 要考據各個領地或教區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使用全名;
  2. 使用出生/死亡年份/時代作消歧義詞

例子

  • 伊利沙伯二世 (英國)
  • 尼古拉一世 (俄羅斯)
  • 尼古拉一世 (黑山)
  • 尼古拉一世 (羅馬教宗)
  • 若望·保祿二世 (羅馬教宗)
  • 約翰一世 (很多,恕不盡錄)

用中文字加入領地或教區和君主稱號名稱

好處

  • 歧義不多

壞處

  • 要考慮到各個領地或教區和君主稱號

對同名的處理方法

  1. 使用全名;
  2. 使用出生/死亡年份/時代作消歧義詞

例子

  • 英皇伊利沙伯二世
  • 俄羅斯沙皇尼古拉一世
  • 羅馬教宗尼古拉一世
  • 黑山皇尼古拉一世

[[Image: == ==]]我考,可以麼

請參考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names and titles)。個人認為customize英語版的方法到中文維基會簡單很多,因為那邊已經有很多討論。 ZZZ...很睏 (對話、留言按這裏) 15:54 2004年8月20日 (UTC)

我覺得最後這種命名法不錯 A. Jeromy~雨雨 M.W.S.A.H. 18:15 2005年4月7日 (UTC)

關於市轄區的條目命名

最近我發現站上出現了許多介紹市轄區的條目。我想到一個問題,如果幾個城市都有以同一名字命名的區,那該怎麼辦?請大家討論以下3個問題。

  1. 是永遠帶城市名還是有歧義時才帶城市名?
  2. 城市名加不加「市」字?
  3. 城市名放在區名前面,還是放在區名後面的括號里?

以上方式哪種比較好? burea 10:38 2004年9月13日 (UTC)

我的意見是這樣,目前隨着行政區劃的改革,大部分重名的市轄區都已改名,如濮陽市城區改為華龍區。 所以,我建議用城區|xx市城區]即可。 shogunzhu 13:38 2004年9月23日 (UTC)

個人意見
  1. 有歧義的時候才帶。
  2. 沒有歧義的時候不加。
  3. 放在空格後面的半角括號中。--[[User:Zy26|zy26 (Talk)]] 00:55 2004年9月24日 (UTC)

語言,包括程式語言和普通語言

建議修改成

常規:在所有會和其他條目重名的程式語言,都應當在後面加上「語言」,如果語言是獨一無二的,就不必加。例如「C語言」、「J語言」,應當在後面加上「語言」,不過「VBScript」和「JavaScript」不必使用「語言」。

而普通的語言則直接使用最常見的名稱,例如「英語」、「漢語」。

原命名常規,不符合簡潔精確的原則,與一般性常規中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矛盾。

現在的條目命名有許多未遵守現在有的命名常規,所以更改命名常規後條目更改不大,需要更改的條目有: ALGOL程式語言 BASIC程式語言 C程式語言 Cg程式語言 Erlang程式語言 Fortran程式語言 J程式語言 Oberon程式語言 Python程式語言 不需要更改的條目有: A+ Ada APL 匯編語言 Brainfuck C++ C# COBOL Common Lisp ColdFusion Delphi Eiffel Forth F# Haskell Java JavaScript Jython LISP LOGO Mesa Modula-2 Objective-C Ocaml Pascal Perl PHP PL/I PostScript Powerbuilder Prolog QBASIC REXX Ruby Scheme Self Smalltalk SQL Tcl/Tk Visual Basic Visual Basic .NET

請大家討論。--[[User:Zy26|zy26 (Talk)]] 01:41 2004年10月17日 (UTC)

德語或德文

或許在文字書寫上面(我是指在編寫頁面時如果要寫出某個字詞的其他語言時)使用德「文」會比德「語」好?因為至少在我的觀念中,「文」比較強調書面的文字,而「語」比較強調說話時的語言。不過也有可能是我太鑽牛角尖了。只是因為一直有這樣的想法所以提出來,不知道大家都怎麼想的?--可夫 07:18 2004年11月22日 (UTC)

我個人同意,但是感覺如果語言文字總為整理來講,德語要常用一些。有一些人應該感覺「德文」說着不夠順口。--[[User:Zy26|zy26 (Talk)]] 07:25 2004年11月22日 (UTC)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