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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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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如皋(16世纪—17世纪),廷钦浙江处州府缙云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丁如皋个性孝友端正、家贫力学,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乡试举人[2],授德兴知县,到任后说:“人民为国本,士子为席珍,知县不爱民,即造士不尽职。”在当地捐俸修学、课士衡文、周济贫生、协助婚葬、设置学田、修建仓库、谢绝苞苴[3],升任淮安通判,以兴利除害己任,淮安人民有歌谣:“片纸不到堂,一钱不人囊。”著有《礼记家说》、《训子录》流传,死后入祀乡贤祠[1]

引用

  1. ^ 1.0 1.1 光绪《缙云县志·卷八·人物》:丁如皋,字廷钦,孝友端严,家贫力学,由乡书宰德兴,捐俸修学、课士衡文,恤贫生、助婚葬、置学田、修仓廪、禁图累、谢苞苴、救荒揜骼,升淮安府通判,以兴利除害为务,淮民谣曰:“片纸不到堂,一钱不人囊。”生平操履始终无间,著有《礼记家说》、《训子录》,崇祀乡贤。
  2. ^ 光绪《缙云县志》·卷七·选举:举人 明……万厯十六年戊子科 丁如皋 祀乡贤,有传
  3. ^ 同治《德兴县志·卷六·职官志》:丁如皋,缙云人,甫下车即曰:“民为邦本,士为席珍,司牧者而不爱民,造士大负厥职。”凡便于民者悉举行,不便于民者尽裁革谒。

参考文献

  • 光绪《缙云县志》·卷七·选举
  • 光绪《缙云县志》·卷八·人物
  • 同治《德兴县志》·卷六·职官志
官衔
前任:
林文辉
明朝德兴县知县
1596年-1602年
继任:
顾霖宇
前任:
张志道
明朝淮安府通判
1604年-1612年
继任:
黄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