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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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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身着87式武警士兵春秋常服武警内卫部队上等兵正在天安门广场执勤。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介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体系。1982年武警部队成立后,于1988年设立了武警警衔制度,之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1]

作为实行兵役制的准军事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基本相同,仅在用词和配色上有所区分[2][3]。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武警部队警官在警衔前冠以“武警”,专业技术警官在警衔前冠以“武警专业技术”[2]

警官警衔

根据1988年12月17日公布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武警部队设置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共3等9级警官警衔,含士官和士兵在内则为6等15级[2]。1989年,武警部队首次举行授衔仪式[1]。1995年7月,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武警部队总部升格为正大军区级。武警部队相应增设武警上将警衔。

1993年将士兵警衔由3等6级增设为3等9级,1999年将士兵警衔由3等9级精简为2等8级,2009年又改为2等9级,现行警衔分为5等19级[4] [5]

07式警服

下表列出了现行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含学员衔,图样为现行的07式警服肩章。[3]

三等十级
将官 校官 尉官 学员
肩章
武警上将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武警学员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领章
武警上将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武警学员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北约等级
(NATO code)
OF-10 OF-9 OF-8 OF-7 OF-6 OF-5 OF-4 OF-3 OF-2 OF-1 OF(D) Student
officer

87式警服

下表列出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含学员衔,图样为已停止使用的87式警服肩章[3]

三等十级
将官 校官 尉官 学员
肩章
武警上将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武警学员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北约等级
(NATO code)
OF-10 OF-9 OF-8 OF-7 OF-6 OF-5 OF-4 OF-3 OF-2 OF-1 OF(D) Student
officer

士兵警衔

2022年式士兵警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次修订,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自此,志愿兵役制士兵的称呼正式从“士官”变为“军士”。

2022年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分别为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列兵。[6]

四等九级 高级军士 中级军士 初级军士 义务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一级上士
武警一级上士
武警二级上士
武警二级上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上等兵
武警上等兵
武警列兵
武警列兵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一级上士 武警二级上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上等兵 武警列兵
北约等级
(NATO code)
OR-9 OR-8 OR-7 OR-6 OR-5 OR-4 OR-3 OR-2 OR-1

2009年式士兵警衔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最新的士官制度始于2009年[7]。其中,高级士官包括一级警士长、二级警士长、三级警士长;中级士官包括四级警士长、上士;初级士官包括中士、下士。

下表列出了2009年士官警衔在07式警服体系中的肩章标识。此外,二级警士长至下士警衔肩章,同时亦为1999年士官警衔六级至一级士官在07式警服体系中的肩章标识[3]

四等九级 高级士官 中级士官 初级士官
肩章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四级警士长
武警四级警士长
武警上士
武警上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上等兵
武警上等兵
武警列兵
武警列兵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四级警士长 武警上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上等兵 武警列兵
领章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四级警士长
武警四级警士长
武警上士
武警上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上等兵
武警上等兵
武警列兵
武警列兵
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二级警士长 武警三级警士长 武警四级警士长 武警上士 武警中士 武警下士 武警上等兵 武警列兵
北约等级
(NATO code)
OR-9 OR-8 OR-7 OR-6 OR-5 OR-4 OR-3 OR-2 OR-1

1999年式士兵警衔

下表列出了1999年式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警衔。其中,高级士官包括武警六级士官、武警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包括武警四级士官、武警三级士官;初级士官包括武警二级士官、武警一级士官[3]

1993年式士兵警衔

1993年警衔制度里的士官警衔区分为两种。警士长指经过军事院校或者士官训练机构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而专业警士指服现役满五年、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士兵[3]

在1993式士官警衔中,士官包括武警四级警士长(武警四级专业警士)、武警三级警士长(武警三级专业警士)、武警二级警士长(武警二级专业警士)、武警一级警士长(武警一级专业警士);警士包括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3]

1988年式士兵警衔

1988年警衔制度里的士官警衔区分为两种。警士长指经过武警军事院校或者士官训练机构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而专业警士指服现役满五年、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士兵[3]

在1988式士官警衔中,士官包括武警警士长、武警专业警士;警士包括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3]

专业技术警官警衔

07式警服

三等十级
将官 校官 尉官 学员
肩章
武警上将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武警学员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领章
武警上将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武警学员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北约等级
(NATO code)
OF-10 OF-9 OF-8 OF-7 OF-6 OF-5 OF-4 OF-3 OF-2 OF-1 OF(D) Student
officer

87式警服

三等十一级
将官 校官 尉官 学员
肩章
武警上将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武警学员
武警上将 武警中将 武警少将 武警大校 武警上校 武警中校 武警少校 武警上尉 武警中尉 武警少尉 武警学员
北约等级
(NATO code)
OF-10 OF-9 OF-8 OF-7 OF-6 OF-5 OF-4 OF-3 OF-2 OF-1 OF(D) Student
officer

文职干部肩章

现行的武警07式警服对非作战部队,即文职干部和仪仗队、军乐队等的肩章作了特殊规定[3]。其中,图示的仪仗队肩章已于2014年废止。

类别 文职干部 仪仗队 军乐团 文工团
肩章
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三级(副军职)以上
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三级(副军职)以上
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四级(正师职)以下
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四级(正师职)以下
文工团
文工团
武警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三级(副军职)以上
武警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四级(正师职)以下
武警仪仗队 武警军乐团 武警文工团

参考文献

  1. ^ 1.0 1.1 徐平. 我军建军九十年军衔制度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站.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中文(中国大陆)). 
  2. ^ 2.0 2.1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2) (中文(中国大陆)).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徐平主编. 中国百年军服. 北京: 金城出版社. 2005 [2017-08-22]. ISBN 9787800846793 (中文(中国大陆)). 
  4. ^ 人民网. 九张图教你看懂解放军军衔和肩章. 中国军网.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1) (中文(中国大陆)). 
  5. ^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站.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8) (中文(中国大陆)). 
  6.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22-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 
  7. ^ 新华社. 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18-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