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霞新
凌霞新(1898年—1980年),湖南平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并在东京学士院研究选矿学。1924年回国,从事矿业开采和管理工作,历任临武香花岭锡矿局局长,平江金矿局局长,湖南省建设厅矿科科长和专门委员,湖南冷家溪金矿和羊牯泡锡矿经理、工程师等职。1934年,与人集资到瑶岗仙开采钨矿,任泽民公司驻山经理,生产鼎盛时拥有职工近三千人,月产矿砂八十多吨[1]。抗日战争开始后,产量急剧下降,1946年将矿售与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同时在资兴、郴县等地独资经营锡矿和煤矿,在长沙、萍乡等地分别投资经营工业。曾掩护中共地下工作人员[2]。
1951年,将其经营的裕民煤矿捐献给人民政府。先后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湖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和湖南省主任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和湖南省主委、湖南省政协第二、四届副主席等职,此外担任全国人大第二至第五届代表[3]。
参考
- ^ 许康编. 湖南历代科学家传略. 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 2012.04: 316–317. ISBN 978-7-81113-928-0.
- ^ 岳阳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著. 岳阳市志 12 人物卷.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12: 383. ISBN 7-5073-1243-7.
- ^ 王晓天,王国宇主编. 湖南古今人物辞典.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3.06: 968. ISBN 978-7-5438-9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