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绎 (弘治进士)
刘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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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进阶嘉议大夫长芦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 |
籍贯 | 山西太原府代州 |
字号 | 字以成,号斗山 |
出生 | 天顺七年(1463年)正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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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绎(1463年—?),字以成,号斗山,山西太原府代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乡试第二十七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一百八十七名,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进士[1][2]。初授户部主事,历郎中,正德二年(1507年)三月往辽东总理粮储兼屯田,东厂校尉侦其违例乘轿,及滥役人夫,少给粮价,多派斗头等事,械系镇抚司狱,狱具,上以绎违法事多,难以常例处,令荷重枷于户部门满一月。后释放为民。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改授监察御史,整理两淮盐法,人称“刘铁汉”。升河南卫辉府知府,九年二月升长芦都转运塩使司运使,进阶嘉议大夫。
轶事
《涌幢小品》载,刘绎为刘瑾陷害下狱,有神人送药得救,张彩以此奇事告知刘瑾,方得释[3]。
家族
曾祖刘岩;祖父刘士祥,巡检;父刘瓒,隆庆州吏目。前母赵氏;母韩氏。严侍下。兄刘绍、刘缮[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涌幢小品·十九》:黄冠授药 刘绎,字斗山,代州人也。成化丁未进士。理辽东粮储,逆瑾恶之,械至京,枷午门前。枷重法严,凡枷者,十余日多死,公枷月余不死。时同郡王沈庵以死侍侧不去。有黄冠者至,遗家人一丸药,曰:“日剥一分食之,尽则难脱。”公是日亦梦仙人自霄而下,内药口中,觉来尚有香气,监守者俱言有老人送药,忽不见。语喧,闻上达九重。太宰张西麓彩,乘此异言之瑾,得释为民。张又言宜起用以示公道,遂授监察御史,朝野称为铁汉。后升卫辉知府、长芦都转运使。此一铁汉,厄于瑾,救于仙,而又见知于瑾,后之见知,则又黄冠误之也。故宫不甚显。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