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野村
吉野村是台湾日治时期第一个官营的日本移民村,位于台湾花莲港厅直隶花莲港区原七脚川社之居住地( 后属吉野庄,现花莲县吉安乡),初期共有移民61户、295人,多来自四国德岛县吉野川沿岸,故名“吉野村”。
沿革
明治43年(1910年)2月9日,豆兰移民指导所成立于花莲港厅莲乡豆兰社,由总督府招募日本德岛县的9户农民至七脚川,为模范移民的开端。同年又招募52户275人入住七脚川原野,至明治44年(1911年),正式命名为吉野村[1][2][3]。
分为宫前(吉安、太昌、庆丰、北安)、清水(福兴、稻香)、草分(永兴)三个部落,面积共1260甲,南北长与东西宽皆约6公里。草分聚落在吉野村最南边,为公共设施集中处,该移民村成立之后,陆续建立吉野圳、吉野神社、真言宗吉野布教所(现 庆修院)、吉野村寻常高等小学校(现 吉安国小)、医疗所等公共设施,在大正末年,已规模完备。[3]大正8年(1919年)时约有327户共1694人;其中含宫前部落135户、清水部落125户、草分部落67户。[4]至1933年时,全村则约有300户、1318人。[2]
1945年日治时期结束后,移民村结束,日籍移民全数返乡。吉野改名为吉安,吉野村所留农地,多于公地放领后成为耕地。吉野村的移民返乡后组成“吉野会”,怀念故乡台湾。
耕地与宅地区划
吉野村规划采折衷式集村,兼采散村与集村的优点,耕地面积以每户专农人数为基准,配予水年一甲五分,旱田三甲及宅地一分五厘。吉野村宫前与清水聚落,每户宅地约9.3至9.49厘,而草分聚落宅地略大约15.3厘(约450坪),住宅的面积不到20坪,但住宅周围空地颇大,多种植果树蔬菜与防风林。移民的住屋建筑费由官方补助一半,初期多采日本杉木加上茅草屋顶,因容易遭虫蛀毁。自大正3年(1914年)以后建材多采阿里山之红桧,坪数约15至17坪,平均造价约390多圆[1]。
教育
吉野高等寻常高等小学校
成立于明治44年(1911年)二月,于豆兰移民指导所内设临时校舍,旋即遭原住民焚毁,后建新校舍 ,大正元年(1912年)又遭台风吹垮。移民村中于小学校寻常科毕业后,进入高等科就读者相当有限 ,而高等科毕业后升学者一个也没[1]。移民村住民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失学者亦不少。
宗教
移民的信仰以佛教为多,其中又以净土真宗本愿寺派为多数[1]。吉野神社以每年6月8日为祈年祭,祭典结束村民即于神社演奏神乐,舞狮与角力大赛。
水路
灌溉水路包括吉野圳与宫前圳,排水路则有吉野排水路和支线等。[4]吉野村所在之地下水位极低不易凿井,饮水乃由山脚下之泉水以水管引入[1]。
组织设施
吉野村之社会组织
- 吉野村居住民会 : 维护公共设施与卫生消防。
- 吉野禁酒会 : 成立于大正5年(1916年)
- 水车组合 : 利用吉野圳分水路落差以带动水车磨坊,碾制白米与面粉。
- 殖产组合
- 青年会 : 于农闲进行补习教育与协同耕作。
- 报德会
东部种马所
昭和11年(1936年),东部种马所于吉野村设立[1]。
争议
矢内原忠雄于其著作《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描述日本政府于台湾统治时期,并不像西方国家对待其殖民地会用极端手段,没收原住民土地或强制分割共用地的政策,可是实际上,东部移民村都有侵占原住民土地的状况,而吉野村的土地更是典型的利用七脚川事件,强迫迁移原住民而获得来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