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昌德
孙昌德,辽宁省营口县人。1963年留学回国后分配在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工作。1966年9月调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任研究实习员。1967年7月至1977年11月任贵州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是贵州省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是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77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隔离审查。[1] 1982年3月25日因反革命罪被拘留,4月1日逮捕。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孙昌德反革命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 ^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贵州省志 政府志.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4: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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