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众厅
川中众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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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咸村镇川中村 |
坐标 | 26°55′30″N 119°23′04″E / 26.92503°N 119.38446°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认定时间 | 2016年12月26日 |
川中众厅,是位于中国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川中村的一个清代古建筑,2016年入选周宁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1]
川中众厅始建于清朝顺治年间,乾隆十一年(1746年)毁于火灾,同时烧毁民房16座,乾隆十三年(1748)重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001年重修,坐北向南,建筑面积416平方米。由戏台、天井、大厅组成,天井两侧有双层厢廊与戏台相连,大厅面阔四间12.47米,进深七柱14.87米,穿斗抬梁式减金柱,硬山顶砖木结构,二层厢廊栏板饰有木刻彩绘《二十四孝》图。众厅前有众坪、鱼池、凉厅、门楼。[2]
参考文献
- ^ 宁德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06-10 [2023-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7).
- ^ 《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周宁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周政〔2016〕18号).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17-01-03 [2024-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6). 本文含有此来源中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