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璠 (正德丁卯举人)
张璠(15世纪—16世纪),字良玉,南直隶应天府溧水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张璠个性刚正,疾恶如仇,人不敢干以私,是正德二年(1456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授华容知县[1],征收赋税总会亲自验收,负担者鱼贯进入不须等候,胥吏不敢从中作梗,人民称便,因父母去世回乡;补任临湘知县,设法储备粮食,兼令罚赎者能用粟抵罪,令米价平衡,再调为事务繁琐的钟祥知县,以忤逆权贵罢官回乡[2][3][4]。
引用
- ^ 1.0 1.1 光绪《溧水县志·卷九·选举志》:正德……张璠 丁卯(举人),湖广华容县知县
- ^ 乾隆《岳州府志·卷二十·名宦》:张璠,字良玉,溧水人,由举人嘉靖间知华容县,性方直,人莫敢甘以私,凡米粟征收坐仓点验,负担者鱼贯而进,次第受之无守候,胥吏不敢为奸,民称便之,以忧去。起补临湘,时各里预备仓久空乏,璠多方设法,兼令罚赎者得以粟抵,行之一暮廪有余积,平粜赈贷咸赖焉,后调剧钟祥,忤长官归。
- ^ 乾隆《华容县志·卷五·官师志》:张璠,字良玉,应天溧水人,乡贡,性刚正疾恶,人不敢干以私,岁余以忧去,璠为政得收粟法,与民约期会,自县仓至五六里外负担,以鱼贯入躬坐仓门次第收受之,粮长胥吏不得高下手,至今诵焉。
- ^ 同治《临湘县志·卷九·秩官志》:张璠,字良玉,江南溧水举人,嘉靖间知华容县,性方直,人莫敢干以私,凡征收皆亲自点验次第受之,民无守候,胥役不敢为奸,以忧去,起补临湘,时各里预备仓久空乏,璠多方设法,兼令罚赎者得以粟抵,行之一期廪有余积,后调钟祥,忤时贵归。
参考文献
- 光绪《溧水县志》·卷九·选举志
- 乾隆《岳州府志》·卷二十·名宦
- 乾隆《华容县志》·卷五·官师志
- 同治《临湘县志》·卷九·秩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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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文泮 |
明朝华容县知县 嘉靖年间 |
继任: 张真 |
前任: 谢秩 |
明朝临湘县知县 嘉靖年间 |
继任: 方铎 |
新头衔 | 明朝钟祥县知县 1531年—1535年 |
继任: 王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