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 (港督)
戴维斯从男爵 Sir John Francis Davis, 1st Baronet Bt KCB F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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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香港第2任总督 | |
任期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18日 | |
君主 | 维多利亚 |
副总督 | 德己立少将 |
辅政司 | 卜鲁斯 威廉·坚 |
前任 | 璞鼎查爵士 |
继任 | 文咸爵士 |
第4任英国驻华公使 | |
任期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18日 | |
前任 | 璞鼎查爵士 |
继任 | 文咸爵士 |
第2、6任英国驻华商务总监 | |
任期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18日 | |
前任 | 璞鼎查爵士 |
继任 | 文咸爵士 |
任期 1834年10月11日—1835年1月21日 | |
前任 | 律劳卑勋爵 |
继任 | G·B·罗拔臣爵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795年7月16日 英国伦敦 |
逝世 | 1890年11月13日 英国碧仙桃亨伯利 | (95岁)
戴维斯从男爵,Bt,KCB,FRS(英语:Sir John Francis Davis, 1st Baronet[1],1795年7月16日—1890年11月13日),又译爹核士、德庇时和大卫斯等。[2][3][4]英国汉学家,早年前往中国,曾经担任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大班以及英国政府驻华商务总监。于1844年接替璞鼎查出任第二任香港总督,惟任内首度征税,税捐过重引致大失民心,而于1848年黯然去职。
生平
早年生涯
戴维斯于1795年7月16日在伦敦出生,父亲名叫塞缪尔·戴维斯(Samuel Davis),在东印度公司任职。于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毕业后,即于1813年以18岁之龄抵达中国广州,并获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聘任为书记员。传教士马礼逊在广州商馆开设中文班后,他于1814年被选拔为专职学生学中文。[5]
戴维斯具有语言和外交天分,喜好中国文学,在公司任职期间大量翻译中国文学作品成英文,由此成为了公司的“中国通”,受到特别器重,除了于1816年被指派陪同亚美士德勋爵,前往北京寻求晋见嘉庆帝外,又在1832年获遴选为公司在广州的特别委员会主席,主理公司的在华贸易业务。另外,皇家亚洲学会在1824年创会的时候,戴维斯是该会的创会会员之一。
在183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终止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垄断权,撤销原有的特别委员会,新设立驻华商务总监,并且改为向政府负责,戴维斯于是就成为了东印度公司在华的末任大班。随后,首任驻华商务总监律劳卑勋爵于1834年7月15日抵华履新,在澳门办公,并立即委任了戴维斯为驻华商务副总监。可是,律劳卑没多久却擅闯广州,触发“律劳卑事件”,最后更在同年10月11日病逝葡属澳门。于是驻华商务总监一职由戴维斯接替。
驻华商务总监
“律劳卑事件”发生以后,英商在对华贸易的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不少英商认为,从律劳卑强行打开中国门户一事上,可以看到以强硬手段开展贸易是不可行的,这样最终除了使律劳卑得到客死他乡的悲惨下场外,更使英商因为清廷在事件中暂停贸易,而招致了重大损失,所以他们认为保持现状更能保障贸易利益。不过,也有部分英商,如渣甸等人却反而认为,从“律劳卑事件”一事上,只反映出英国更加有必要以武力洞开守旧的中国门户,才符合英国的利益。
可是,戴维斯根据他在华多年的经验,认为中英两国应该保持现状,免生争端,所以他上任后,并没有对那些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商表示同情。由于戴维斯不支持强硬政策去迫使清廷进行自由贸易,85位由渣甸和马地臣带头的英商在戴维斯上任后不久,即向英皇威廉四世发联署信陈情,要求罢免戴维斯,改派一位军人担任商务总监,另外又要求派遣军队来华,以雪律劳卑被辱之仇,和强迫清廷开放门户。受到英商的种种压力,戴维斯上任仅百余日后,便在1835年1月宣布辞职,返回英格兰,结果商务总监由G·B·罗拔臣爵士接任。
香港总督
治安与学术
1844年2月23日,戴维斯获委任为第二任香港总督,接替在同年5月8日卸任的璞鼎查爵士。上任后不久,戴维斯就见证了香港警队的正式成立,最初的警队编制定为35人,而裁判司及警队首长的职位亦正式分家,不再由一人独揽。此外,戴维斯亦十分关注教育发展,上任以对宗教团体来港办学表示欢迎,当中在1845年,华民政务司向他建议政府每月津贴十元予8间中文学塾。戴维斯将建议转呈英国政府。经过一轮考察和评估后,戴维斯在1847年8月委任巡理司、华民政务司和殖民地随军牧师组成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资助事宜和监管受补助的学塾,并对办学团体作出资助。
1847年1月,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正式在港成立。由于戴维斯在汉学事务上享负盛名,又在筹备成立分会一事上给予热心支持,因此获推举为创会会长。当时的创会会员还包括了库政司孖沙、殖民地副总督德忌笠少将和威妥玛等人。担任会长期间,戴维斯曾建议研究植物学可作为分会发展的一大方向,又希望英国政府可批准拨地兴建一所动植物公园。不过这个愿望要到他卸任后,几经波折,迟至1864年才实现。
行政立法
在戴维斯任内,行政局和定例局同样只有3个官守议席。在行政局,成员由香港副总督、辅政司和总巡理府组成,而定例局则由英军司令、首席按察司和律政司组成。戴维斯曾向英国政府建议,希望分别让律政司加入行政局,以及增加两席官守议席于定例局,但是建议先后被英国当局所否决。
此外,为方便管治岛上华人,以及让华人有简便的民事诉讼途径,戴维斯在1844年推行保甲制,指示“十户为甲,十甲为保”,好让旧有地方乡绅继续有权主理地方事务。香港的“保甲制”推行了十多年,至1861年才完全废止。
要求入城
自从《南京条约》签订后,英方一直要求履行进入广州城的条款,但却遭时任两广总督耆英以“民情未协”为理由多番推迟。对此,英方曾以不归舟山群岛为威胁,耆英无可奈何,唯有在1846年4月与戴维斯立下协议,当中表示,情况许可的话,清廷就会让英人入城;而英方亦应承,只要清廷不将舟山群岛许与外国,英国就会归还群岛,并搁置提出依约进入广州城的要求。协议一出,使广州人民以为英方有心“让步”,连带激发了他们的反英情绪,其中不少人更组织团练,常常与身在广州的英国教士和商人发生肢体碰撞。经过多次交涉不果后,戴维斯在1847年4月以有英国公民在佛山被殴为理由,派遣3艘军舰,士兵900人,先后攻占虎门炮台和广州十三行。最后,耆英在4月6日出面调停,除承诺惩处滋事份子外,又保证让英国人在两年内入城。
然而,耆英深知英人在两年之后入城完全是妙想天开。为免自己在两年后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局,于是他极力向朝廷请求内调,以求脱身自保。耆英的请求得到朝廷批准后,两广总督一职在1848年2月由徐广缙继任。徐广缙上任后,联同广东巡抚叶名琛重新采取强硬手段坚拒英人入城,结果在戴维斯港督任内,入城条款始终无法实现。
香港“治权”之争
除了入城争议之外,中英双方自签《南京条约》以来也一直就本港“治权”引起争议。而争议是由于《条约》的中、英文本用词因翻译失误所起的。英方认为,依据条约英文本,香港岛既然已割予英国,英方自然有权立法管治岛上居民,否则英国将无从在港作有效管治。然而,清廷一直却以澳门作为香港的蓝本,澳门既有中国官署管治华人,因此香港亦应该照办不误。
戴维斯的前任总督璞鼎查爵士曾向清廷作出妥协,表示愿意分享“治权”,让非常住的犯事华人,以及所有犯下重罪的华人送交清官审理,但是建议仍为清廷拒绝。后来中英两国复签《虎门条约》,始终未能就此达成共识。至于戴维斯接任后,乘清廷力主剿灭天地会时单方面宣布,香港政府享有对华人的“治权”,由于耆英一向希望与戴维斯保持友好关系而唯有屈从,自此英方亦取得香港的“治权”。
大失民心
戴维斯任内以疯狂抽税而闻名,为了达到收支平衡,戴维斯除了以卖地作为政府收入外,又大肆征税,税项可谓名目繁多。他除了透过订立《土地登记条例》、《公众法饮肆及售酒领照营业条例》和《售盐鸦片当押业拍卖商营业牌照条例》等条例,对烟草、酒精、拍卖品、婚姻和墓碑等等征收税款外,更在1845年向妓女收取“妓捐”。
另外,戴维斯又曾在1844年8月透过订立《人口登记法例》,设置总登记官(Registrar General)和总登记官署(1913年改称“安抚华民政务司署”),对全岛进行殖民地成立以来,第一次的人口普查和户口登记,结果录得全岛人口共23,988人外,又不论洋人华人,一律征收人头税,每年洋人5元,华人1元,事件引致大批华人搬离香港岛,而随后各界停工罢市,人头税方才暂缓执行。大幅的征税、广州入城的问题,再加上潮湿的天气,使英国的管治陷入很大的困难。有见及此,当时的库政司罗拔·蒙哥马利·马丁(Robert Montgomery Martin)更曾一度私自向英国政府建议将香港归还清廷,不过后来他因故辞职,事件才搁置下来。总言之,戴维斯之重税政策招致英商的强烈不满,而不少人更联署去信伦敦作出投诉,结果成为他下台的一大导火线。
赛马活动是英国人的社交文化,为讨好在香港的英资,戴维斯任内开始定期举行赛马活动,他本人亦曾表示愿意捐出200元,设立一个“公使杯”,作为在赛事中胜出马匹的奖金,不过却因为英商马主们的杯葛,没有马匹参赛,“公使杯”被迫取消。从此事可想而知戴维斯任内声望之低下。
戴维斯与首席按察司晓吾(John Hulme)间的不和是他下台的直接原因。戴维斯与晓吾工作上早有矛盾。晓吾于1845年冬在海军少将柯讫郎在英舰“HMS亚金科特”(HMS Agincourt)号上举行的舞会上醉酒,戴维斯借机向英国政府告状,要求辞退晓吾。殖民地大臣回应指示戴维斯组成审议庭进行研讯,戴维斯遂委任由行政局议员组成的审议庭研讯,并自行担任主席,审议庭大多数成员并同时为控方证人。审议庭最后决定将晓吾辞退。晓吾返英时,大批外国商人到码头送行,表示对戴维斯不满。晓吾被辞退后返回英国,向伦敦政府投诉。审议庭的决定最后遭英国政府推翻,并促使戴维斯在1848年3月18日辞任总督一职,3月21日离开香港。
晚年
卸任港督以后,戴维斯在1854年获KCB勋衔,于1876年的时候又获牛津大学颁授民法学博士学位。此外,他亦偶有发表著作。
戴维斯晚年退居于自己位于告罗士打郡的宅第好莱坞塔(Hollywood Tower),后于1890年11月13日在那里去世,享年95岁。戴维斯是历史上最长寿的香港总督,不过,他的死讯在香港却没有相关的报导,似乎他已经被香港人所淡忘。
家庭
戴维斯在1822年迎娶埃米莉·韩费雷夫(Emily Hurnfravs)。埃米莉的父亲理查·韩费雷夫曾在印度孟加拉担任陆军中校。戴维斯与埃米莉育有4名孩子,分别是:
- 埃米莉·诺埃尔·博福特(Emily Nowell Beaufort,1823年—?)
- 沙利文·弗朗西斯·戴维斯(Sullivan Francis Davis,1827年—1862年)
- 亨丽埃塔·安妮·戴维斯(Henrietta Anne Davis,?—1909年)
- 佛罗伦斯·林德(Florence Lind,?—1914年)
戴维斯于1867年第二度结婚,这次是露西·埃伦·洛克(Lucy Ellen Rocke),她的父亲在埃克斯茅(Exmouth)担任牧师。两人育有一名儿子:
- 弗朗西斯·贝利厄·戴维斯(Francis Baileau Davis,在父亲死后世袭为从男爵,1871年—1896年)
荣誉
以他命名的地名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戴维斯任内名声不佳,所以要到他卸任后的一段长时间,才有地名以他命名。
生平著述
译作
- Three Delicated Rooms (《十二楼·三与楼》,1815年)
- An Heir in His Old Age (《老生儿》,1817年)
- Chinese Novels (《中国小说选》,1822年)
- Chinese Moral Maxims (《贤文书》,1823年)
- The Fortunate Union (《好逑传》,1829年)
- The Sorrow of Han (《汉宫秋》,1829年)
- Poesis sinicae commentarii (《汉文诗解》,1834年)
著作
- A Vocabulary, containing Chinese words and phrases peculiar to Canton and Macao, and to the trade of those places; together with the titles and addresses of all the officers of Government, Hong merchants, &c. &c. alphabetically arranged, and intended as an aid to correspondence and conversation in the native language.(《词汇表,包含限于广东和澳门以及此两地贸易的中文词语和短语;兼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政府、十三行等等的全部官员的头衔和称呼,并欲成为以母语通信和交谈之裨助》,1824年)
- The Chinese: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Empire of China, and its Inhabitants (《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1836年)
- 中译本《崩溃前的大清帝国:第二任港督的中国笔记》[6]
- Sketches of China (《中国见闻录》,1841年)
- 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交战时期及媾和以来的中国》,1852年)
- Chinese miscellanies :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中国杂记:散文和笔记集》,1865年)[7]
- Shueypingsin : a story made from the Chinese romance Haoukewchuen (《水冰心:根据中国传奇故事<好逑传>改编》,1899年身后出版)
参见
注释
- ^ 国际音标:/ʤɒn ˈfɹɑːnsɪs ˈdeɪvɪs/
- ^ 鲁金. 香港西區街道故事. 香港: 三联书店: 69. 2021年12月1日 –通过Google Books.
- ^ 清史稿·卷三百九十四·列傳一百八十一. 维基文库.
- ^ 展覽 - 常設展覽 - 三號展廳:清代海防(1644-1911). 香港海防博物馆. [2022-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4).
- ^ 谭树林; 孔令云. 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的漢語教學及其影響. 《文化杂志》. No. 9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2016年 [202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崩溃前的大清帝国:第二任港督的中国笔记. [202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5).
- ^ Chinese miscellanies: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参考书目
- 王赓武主编,香港史新编(上册)。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7年。
- 胡礼忠; 戴鞍钢. 晚清史. 香港: 中华书局. 2002年. ISBN 978-962-231-938-7.
- 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朝华出版社,ISBN 978-7-5054-1743-4
- 黄炘强,由“免税港”到“万税港”荷包拎钱有段古,《成报》,2007年2月21日。
- http://lib.hku.hk/friends/reading_club/tn2005_1_JohnDavis.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大学,2005年。(PDF格式)
- History,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Hong Kong Branch,2006年4月。
- A Xenophobic Revolution,2006年。
- Sir John Davis of Hollywood, Gloucestershire, England,2002年11月25日。
- Arthur Hacker,When Eccentrics Ruled the Roost,Asiaweek,2001年。
外部链接
- 香港艺术馆藏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戴维斯画像
- 香港艺术馆藏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维多利亚女皇颁给港督戴维斯爵士的委任状
- 香港艺术馆藏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港督戴维斯与耆英会面图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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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律劳卑勋爵 |
英国驻华商务总监(第一次) 1834年–1835年 |
继任者: G·B·罗便臣爵士 |
前任者: 璞鼎查爵士 |
第2任香港总督 1844年–1848年 |
继任者: 士他花利(署理) |
前任者: 璞鼎查爵士 |
英国驻华全权公使 1844年–1848年 |
继任者: 文咸爵士 |
英国驻华商务总监(第二次) 1844年–1848年 |
前任者: 新创设 |
告罗士打郡荷里活的戴维斯从男爵 1845年–1890年 |
继任者: 弗朗西斯·贝利厄·戴维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