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 (嘉靖己丑进士)
王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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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总督湖广川贵军务兵部左侍郎 | |
籍贯 | 浙江金华府永康县 |
字号 | 字仲德,号麓泉 |
出生 | 弘治九年(1496年) |
逝世 | 隆庆五年(157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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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1496年—1571年),字仲德,号麓泉,浙江金华府永康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丑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总督湖广川贵军务。
生平
浙江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二名,登三甲进士[1][2]。授吏科给事中,直言不避权贵。出为广东佥事。因父丧去职。守丧期满,补河南佥事,升参议,转山西副使,备兵井陉。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转湖广参政,升贵州按察使,又因母丧去官。服阙,补山东按察使,历转山西左右布政使,升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再加兵部左侍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西南苗族起事,朝廷命王崇总督湖广川贵军务,两年后平乱,荫一子[3]。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被户科给事中刘一麟参劾其虚报战功,革职为民[4]。卒于家[3]。
著作
有《麓泉文集》行世。
家族
曾祖王肇护,七品散官;祖父王福,曾任寿官;父王科,母李氏[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3.0 3.1 光绪《永康县志·卷之七》页十七:王崇,字仲德,嘉靖己丑以礼闱第二人赐第,授吏科给事中。直言譡论,一时著称。寇犯宁夏,总兵赵英拥兵不前,我师败绩。英欲以贿免。崇奉命往,正其罪,朝论快之。谢驸马侵马场,崇巡青州,举发之,诏还县官。崇在台,贵戚严惮。出为广东佥事,寻丁外艰。服除,补河南佥事,升本省参议。逾年,转山西副使,备兵井陉。井陉当三关要冲,崇躬亲简阅,明赏罚,兵雄诸镇,丑寇遁迹。有绯衣金箔之赐。丁未,转湖广参政。会诸苗贡献印江,崇设策破之,悉听约束。升贵州按察使,复丁内艰。服除,补山东,厯转山西左右布政使,遂以夙望擢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崇既受节钺,慨然以保障地方为任,除器械、缮城隍、倡勇敢、严斥堠。寇至辄以捷闻。加兵部左侍郎,仍兼督抚。丙辰,召贰本兵。丁巳,湖广川贵苗民不顺,廷议推老成谙练者往平之。乃命崇以原官出镇。二年苗穴底平。荫一子。以疾致仕,卒于家。崇为文汪洋浩瀚,为一世所宗。有文集若干卷行世。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六十八》:嘉靖三十八年正月丙申 查理边储户科右给事中刘一麟等劾奏原任巡抚山西今升总督湖广川贵军务兵部左侍郎王崇,克取军需,冒报功次;原任雁门道副使今升巡抚辽东都御史路可由,索受贿赂,奸淫诡恶。乞亟罢斥。章下部覆宜令回籍闲住。诏俱禠职为民。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