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祖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祖望(?—1661年8月12日(永历十五年七月丙寅)[1]),渭起江西[2]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祖望最初是晋王李定国属官,担任乌撒知府,因成功治疗王皇后迁任主客郎中永历十四年(1660年)十月自礼部右侍郎署任尚书[3];次年(1661年)五月和任国玺邓居诏弹劾马吉翔李国泰未得理会[4],不久就在咒水之难遇害[5]

引用

  1.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永历十五年七月)丙寅,缅人咒水戕从臣……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一·列传第二十七》:(王)祖望,字渭起,江西人。乌撒知府,医中宫病愈,迁主客郎中,终礼部右侍郎,署尚书。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永历十四年栏:王祖望十月右侍郎署(礼部尚书)。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永历十五年)五月己酉朔,御史任国玺,郎中王祖望、邓居诏,疏劾文安侯马吉翔、司礼监李国泰,不报。
  5. ^ 《行在阳秋·卷下》:(永历十四年九月)授乌撒知府王祖望礼部主客司。祖望,晋王藩前人,能医。中宫有疾,用其药而愈。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一·列传第二十七
  • 《行在阳秋》·卷下
官衔
前任:
杨在
(署)
南明礼部尚书
1660年-1661年
(署)
不再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