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逡之
王逡(qūn)之(?—495年),字宣约,琅琊郡临沂人。南北朝之南齐文学家,是王准之的堂弟。
逡之年少时有礼仪学识,见闻广博,起初任江夏王国常侍,大司马行参军,章安令。累至始安内史。不之官。后除山阳王骠骑参军,兼治书御史,安成国郎中,吴令[1]。昇明末年,尚书右仆射王俭重儒术,逡之以才华任著作郎兼尚书左丞,参与定制齐国仪礼,后转为国子博士。
齐建元二年(480年),逡之上表复立国学,再次任命兼著作郎。奉齐武帝之命贬谢超宗[2]。从尚书左丞转为通直常侍,骁骑将军,仍领博士、著作。后出为宁朔将军、南康相,入朝任太中、光禄大夫(494年仍在任[3]),加侍中。于建武二年卒。[4] [5]
著作
王逡之著有《世行》五卷(以王俭《古今丧服集记》十一条谬误订正而成)、主编《永明起居注》、《礼仪制度》十三卷、《续王俭〈百家谱〉》四卷[6]、《丧服五代行要记》十卷[7]、《三代起居注钞》十五卷[8]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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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南齐书》卷52:逡之少礼学博闻。起家江夏王国常侍,大司马行参军,章安令,累至始安内史。不之官,除山阳王骠骑参军,兼治书御史,安成国郎中,吴令。
- ^ 《南齐书》卷36:永明元年,敬儿诛,超宗谓丹阳尹李安民曰:“往年杀韩信,今年杀彭越,尹欲何计?”安民具启之。上积怀超宗轻慢……世祖虽可其奏,以彖言辞依违,大怒,使左丞王逡之奏曰……
- ^ 《南齐书》卷9
- ^ 《南史》卷24:王准之字元鲁……曾祖彪之……祖临之、父讷之……讷之弟瑰之字道茂,位司空咨议参军。瑰之子逡之。 逡之字宣约,少礼学博闻。仕宋位呉令。升明末,尚书右仆射王俭重儒术,逡之以著作郎兼尚书左丞,参定齐国仪礼。初,俭撰古今丧服集记,逡之难俭十一条,更撰世行五卷。国学久废,齐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学。转国子博士,又兼著作。撰永明起居注。后位南康相,光禄大夫,加给事中。逡之率素,衣裳不澣,几案尘黑,年老手不释卷。建武二年卒。
- ^ 《南齐书》卷52:王逡之字宣约,琅邪临沂人也。父祖皆为郡守。逡之少礼学博闻。起家江夏王国常侍,大司马行参军,章安令,累至始安内史。不之官,除山阳王骠骑参军,兼治书御史,安成国郎中,吴令。昇明末,右仆射王俭重儒术,逡之以著作郎兼尚书左丞,参定齐国仪礼。初,俭撰《古今丧服集记》,逡之难俭十一条。更撰《世行》五卷。转国子博士。国学久废,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学,又兼著作,撰《永明起居注》。转通直常侍,骁骑将军,领博士、著作如故。出为宁朔将军、南康相,太中、光禄大夫,加侍中。逡之率素,衣裘不澣,机案尘黑,年老,手不释卷。建武二年,卒。
- ^ 《隋书》卷33
- ^ 《旧唐书》卷46
- ^ 《新唐书》卷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