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焕采
程焕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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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江苏布政使署巡抚 | |
籍贯 | 江西省南昌府新建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晓初,号霁亭 |
出生 |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 江西省新建县 |
逝世 | 同治十二年(1873年) 江西省新建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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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焕采(1787年—1873年),字晓初,号霁亭。江西省南昌府新建县(今属南昌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经历
嘉庆十八年(1813年)癸酉优贡生,二十一年(1816年)丙子举人。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第二甲第八十名进士出身。点翰林院庶吉士。
道光二年(1822年):翰林院散馆,授编修。 道光2年-道光9年
四年(1824年):翰林院编修,充方略馆纂修。
九年(1829年):翰林院编修,充方略馆纂修,迁湖广道监察御史。
十年(1830年):掌湖广道监察御史。
十一年(1831年):改掌河南道监察御史。以巡城御史巡视南城。
十二年(1832年):掌河南道监察御史,稽察丰益仓、稽察内仓。以巡城御史巡视南城。升授湖南衡州府知府。
二十二年(1842年):湖南衡州府知府、候选道员。知府任上兴利除弊,有乡绅预定主讲衡阳书院,程焕采力争阻止,忤逆上官而请辞,衡州人拦路泣留。随即升补湖北武昌盐法道。裁减陋规,以不利商民劝阻湖广总督裕泰更改盐政。
二十五年(1845年):以湖北武昌盐法道署理按察使,七月五日授湖北按察使。
二十七年(1847年):湖北按察使,十一月二日改湖南按察使。清理积案不加严刑,湖南苗乱未平,以恩信晓谕而避免株连,人民得以喘息。
二十八年(1848年):湖南按察使,十一月二十九日迁江苏布政使。诰授通奉大夫,上谕有评语:“陈臬两省,廉慎自持”。
二十九年(1849年):五月以江苏布政使署理江苏巡抚。六月将藩司动支银三万两解送户部,遇饥荒,捐出养廉银赈济并饬各州县将亲自勘灾。九月九日以病免职。
咸丰三年(1853年):督办江西团练事宜。
同治十二年(1873年)病逝于家中,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