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理论
舞蹈理论(英语:dance theory)是当代舞的理论性研究,涉及舞蹈理念、美学概念和技术细节等问题[1]。它可以被认为是表达理论的一个分支[2],与音乐理论,特别是音乐性密切相关[3]。音乐性涉及的是寻找舞蹈和音乐在各方面相互配合的特定配对,而舞蹈理论是一个广泛的术语,包括舞蹈的起源、风格、流派、步法和艺术表现。舞蹈理论是一个相当新的研究领域,主要在20世纪发展形成。
舞蹈理论有三大类,分别是舞蹈哲学(研究舞蹈背后的美学意义或征象)、舞谱学(舞蹈动作分析和描述)和舞蹈社会学(舞蹈的社会和文化意义)[4]。
舞蹈理论涉及运动分析(如步法等),舞伴间的互动和联系,以及舞者与音乐艺术的关联。它在交流、身心、情感和艺术方面探讨了舞蹈作为人类表达和互动媒介的作用。同时也分析了舞蹈流派和风格的差异所反映的文化和社会环境。
由于舞蹈作为文化元素的广泛力,舞蹈理论试图确定舞蹈的本能性质,以及什么让舞蹈动作显得自然或刻意。
参见
参考资料
- ^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ourse Description: Dance Theory and Compositi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3.
- ^ Milton H. Snoeyenbos and Carole A. Knapp, Dance Theory and Dance Education,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Vol. 13, No. 3 (Jul., 1979), pp. 17-30.
- ^ Nichelle, Musicality In Dance: What Is It? Can It Be Taugh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arch 29, 2010
- ^ Contemporary-Dance.org Dance Theo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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