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吾鼎
艾吾鼎(?—1644年),字用和,湖广汉阳府汉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赐特用进士出身。
崇祯十三年中殿试乙榜举人,十五年赐特用,历官兴文知县、十六年兼署宜宾知县。十七年张献忠入川,攻陷兴文,不屈殉职,阖府遇难。清乾隆四十一年追赐烈愍[1][2]。
参考
官衔 | ||
---|---|---|
前任: 管廷宾 |
明朝兴文县知县 1631年-1644年 |
继任: 刘弘文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艾吾鼎(?—1644年),字用和,湖广汉阳府汉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赐特用进士出身。
崇祯十三年中殿试乙榜举人,十五年赐特用,历官兴文知县、十六年兼署宜宾知县。十七年张献忠入川,攻陷兴文,不屈殉职,阖府遇难。清乾隆四十一年追赐烈愍[1][2]。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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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管廷宾 |
明朝兴文县知县 1631年-1644年 |
继任: 刘弘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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