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勋
范承勋(1641年—1714年),字苏公,号眉山,自称九松主人,抚顺人,属汉军镶黄旗。中国清朝官员。清初重臣范文程三子,范承谟之弟。
历官御史、郎中等职。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举廉吏,擢内阁学士。累迁广西巡抚、康熙二十五年云贵总督、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任兵部尚书,后加太子太保。
其子范时绎官至都统、户部尚书、工部尚书。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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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傅拉塔 |
两江总督 康熙三十三年六月丙辰-康熙三十七年十月甲寅 (1694年8月10日-1698年11月15日) |
继任: 张鹏翮 |
前任: 杜臻 |
兵部汉尚书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己亥-康熙四十三年四月乙亥 (1699年12月25日-1704年5月9日) |
继任: 屠粹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