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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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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相
大明四川按察司佥事
籍贯广西梧州府郁林州兴业县
字号字廷佐,号葵山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莫相(15世纪—16世纪),廷佐葵山广西梧州府郁林州兴业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莫相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广西乡试举人,授亦佐知县,升韶州通判正德末年任惠州同知有能名,代理府事时督学下令汇报诸生评级,他不曾承风旨私下毁誉,士子得到依靠,适逢督府下令领兵剿灭盗贼,他多次捕斩有功,却因县簿朱律一事牵连降职,离任当天士民感泣,为他立碑颂德;不久他复为广州同知,转广东按察司佥事[2],任内有名声,招降猖獗的海寇,再起用为四川佥事,以年老归辞官回乡[1]

引用

  1. ^ 1.0 1.1 乾隆《兴业县志·卷七·人物》:莫相,字廷佐,号葵山,宏治戊午举人,任云南赤佐县【亦佐县】知县,累进广东佥事,所至有声,时海寇猖獗,相躬抚谕贼归款,后居林下数年,见之者无贵贱贤愚皆爱敬焉,起为四川佥事,以年老归。
  2. ^ 光绪《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 名宦上》:莫相,广西兴业人,由举人厯韶州通判,正德末同知惠州有能名,摄郡时督学令疏诸生臧否,相未尝承风旨私毁誉,士类赖之,会督府檄领兵剿剧贼,屡捕斩有功,以县簿朱律事相连左迁,去之日士民感泣立碑颂德焉,寻复广州同知,迁广东按察佥事。

参考文献

  • 乾隆《兴业县志》·卷七·人物
  • 光绪《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 名宦上
官衔
前任:
曹镇
明朝亦佐县知县
正德年间
继任:
谢堂
前任:
邹级
明朝韶州府通判
1517年-1520年
继任:
陶一萼
前任:
徐大用
明朝惠州府同知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继任:
萧世科
前任:
朱鼐
明朝广州府同知
1528年-1529年
继任:
沈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