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寮1003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贡寮1003事件是指发生于1991年10月3日的反核抗争中导致中华民国警察死亡的事件。

事件历程

1980年,中华民国政府选定以台北县贡寮乡作为第四核能发电厂兴建地,受美国三哩岛事件与苏联切尔诺贝利事件的影响,居民对核四产生疑虑,且台湾电力公司并未取得居民同意即选定贡寮作为核四兴建地,引起居民反弹。

1988年,贡寮地方势力成立了第一个反核团体——盐寮反核自救会,自此贡寮反核意识不断增长。[1]

1991年9月,由于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的核四环境影响评估通过,盐寮反核自救会于核四预定地前搭建核电告别式场棚架,欲长期抗争,台北县警察局出面阻拦,经双方达成协议,维持现有厂棚架规模,警方暂缓拆除。[2]

事件的导火线为台电及警察依法拆除反核团体在台电核四厂预定地架起的棚架,因而引发一连串的冲突。在警察强制拆除棚架后,部分反核团体欲强行闯入核四厂内,却被警察阻拦,心生不满而向厂内丢石头抗议。

重大冲突

其中一名反核人士林顺源,驾车欲突破警察设立之封锁线的铁丝网引导民众进入厂内,过程中撞死了其中一名保安警察杨朝景。事后林顺源供称:在他冲入厂内后,立即遭大批警察趋前阻拦,慌张之下欲倒车逃逸而撞死警察
[3]

后续发展

1003事件发生后,台北县警察局对抗争行动进行大规模盘查。反核自救会之行动亦因而陷入低潮。[4]


而台湾电力公司也在事件发生后,对有参与反核暴力行动的民众以毁损、妨碍公务等罪提起告诉[5]其中有部分因具不在场证明被以不起诉处理,其余仍起诉。[6]
林嫌则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在检察官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检察官不接受林嫌是被警方追打下欲脱困而意外撞死人的说法,认为林嫌明明看到有人却未减速,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7]
在法院的讯问笔录中亦可发现,被告们对于检察官的指称或认为不够详实,或认为根本不存在。[8]传讯警察作为证人到庭说明,亦是没亲眼看见丢石头、丢汽油弹的情形,而是根据情报、或是听他人说的。[3]


最后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杀警凶嫌高清南十年有期徒刑、林顺源无期徒刑,其他十五名被告三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9]

参考文献

  1. ^ 我们的岛1003事件[2019/06/20]
  2. ^ 反核大事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0/8/5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印制[2019/06/20]
  3. ^ 3.0 3.1 〈80年度重诉字第64号_审判笔录〉[C_0007_0002_0027],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6/23]
  4. ^ 贡寮核四暴动撞警惨剧一死两重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华视 1991/10/03
  5. ^ 〈80年度侦字第21466号侦查案_台电提告笔录〉[C_0007_0002_0002],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6/22]
  6. ^ 〈80年度侦字第21466号侦查案_毁损等案由不起诉书〉[C_0007_0002_0010],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6/22]
  7. ^ 〈80年度侦字第21466号侦查案_杀人等案由起诉书〉[C_0007_0002_0009]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6/23]
  8. ^ 〈80年度侦字第21466号侦查案_80年度侦字第21466号讯问笔录〉[C_0007_0002_0003],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6/23]
  9. ^ 台湾反核运动大事记 1978~2019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环境资讯中心TEIA[2019/06/22]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