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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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侯,古称内侯,又称伦侯,中国古代爵位名称。其名称原意为“居于函谷关内的封侯者”,秦汉二十等爵位中第十九等,仅次于彻侯(列侯)。
秦国首创二十等爵制,关内侯列居第十九等,作为对立有军功的将领的奖励。关内侯如同列侯一般称侯,依据其功劳大小获得不同大小的食邑,但无对领地的统治权,只有在食邑中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关内侯的爵位可以由子孙世袭。
汉代继承秦代的二十等爵制,伦侯改称关内侯,彻侯改称列侯。汉代关内侯如同列侯一样,都是赐予异姓功臣的最高等级的爵位,被赐予紫绶金印[1],可以世袭。但是关内侯被认为是附庸,不享有等同列侯的一系列权利和地位[2]。为关内侯者,一般称“君”[来源请求],如褒成君等,亦有称侯者,如刘敬所封建信侯。
魏朝末年,在晋王司马昭的主持下,建立了五等爵制,位居列侯、关内侯之上。关内侯位于魏制九品官阶的第六品,是爵位中最低等的一级。 自魏晋以后,爵位虚封,关内侯与其他爵位一样,不再享有食邑。
南朝时期,关内侯仍然作为爵位的一级。 南朝陈时期,关内侯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