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翰(1683年—1749年),字西园,号南村,又号且园,晚号南阜山人,胶州(今山东胶州市)人。
早年为诸生,雍正五年(1727年)举孝友端方,为歙县县丞,雍正十一年经两淮盐运使卢见曾保荐,官泰州巡盐分司[1]。去职后流寓扬州。工于花卉,乾隆二年(1737年)病废右手,遂以左手作画。嗜砚如痴,著有《砚史》。
汪鋆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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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霞说 | |
李玉棻说 | |
葛嗣浵说 | |
黄质说 | |
陈衡恪说 | |
出处自汪鋆《扬州画苑录》、凌霞《天隐堂集》、李玉棻《瓯钵罗室书画目过考》、葛嗣浵《爱日吟庐书画补录》、黄质《古画微》、陈衡恪《中国绘画史》。《扬州画苑录》和《爱日吟庐书画补录》虽有“八怪”之说,但无列举八人之全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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