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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年—1789年美国总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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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1789年美国总统选举

1788年12月15日-1789年1月10日 1792 →

69个选举人团席位
获胜需35票
投票率11.6%[1]
 
获提名人 乔治·华盛顿
政党 无党籍
家乡州 弗吉尼亚州
选举人票 69
胜出州/省 10
民选得票 28,009
得票率 100%

总统选举结果图。绿色为乔治·华盛顿胜出的州,数字代表各州选举人票数。(注:北卡罗来纳州和罗得岛州尚未批准宪法,纽约的立法机关呈现胶着,佛蒙特州当时是一个未被承认的国家。)

选前总统

无(由美国宪法所创建的职位)

当选总统

乔治·华盛顿
无党籍

1788-1789年美国总统选举美利坚合众国首次四年一度的总统选举,从1788年的12月15日星期一进行到1789年的1月10日星期六。美国公民根据1787年9月17日新出炉的联邦宪法参加的第一次总统选举,也是唯一一场部分过程发生在不是4的倍数的年份的选举。在这场选举中,乔治·华盛顿被一致推选为第1任总统并于之后连任,而约翰·亚当斯成为第1任副总统

在此之前,美国没有最高行政人员 [2]。在以前的邦联条例制度下,以邦联国会为首的国家政府,有一个仪式性的大陆会议总统英语President of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和几个行政部门,但没有独立的行政机构 [3]

美国宪法创设了选举人团,各州的选举人数依其在国会参议院众议院)的席次而定,每个选举人有2票,用以选出总统、副总统。有5个州是由民意机关推选,6个州是由选民推选,另2个州以其他方式产生。

极受爱戴的华盛顿基本上无人匹敌,产生争议的是副总统人选。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每位选举人投两票,如果一个人获得了大多数的选举人票,便成为总统,而第二高票则成为副总统。69位选举人都把其中一票投给华盛顿;他们的另一票投给11位其他的候选人,约翰·亚当斯得票最多,成为副总统。1804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将改变这种程序,它规定每位选举人对总统和副总统分开投票。

候选人

在1788-1789年的总统选举中还没有组织起来的政党,但政治舆论松散地分为两派,一派是较为强烈和热情地赞成批准宪法的人,称为联邦主义者世界主义者;另一派是反联邦主义者或地方主义者,他们只是较为勉强、怀疑或有条件地支持宪法,或直接反对批准宪法。两派都支持华盛顿当总统。在可能影响公众意见的州和地方,出现了有限的原始政治竞选活动。例如,在马里兰州,一个有全州普选的州,非官方政党在当地进行竞选活动,做广告。

华盛顿的巨大声望,使得第一任总统的人选只是技术问题。真正的比赛是副总统选举,由九位在美国不同领域的突出人士参选。然而,因为宪法禁止总统和副总统分开投票,技术上所有候选人连同华盛顿都是总统候选人。

无党籍候选人

联邦党人候选人

反联邦党人候选人

大选过程

在规划时没有提名程序,因此宪法制定者假定华盛顿会在没有对手的情况下当选。例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给华盛顿的一封信中代表了全国的意见,他试图说服华盛顿离开他在弗农山的农场退休,担任第一任总统,他写道:”......您在国内和国外所处的光点,将对政府在您是否成为国家元首的选择中开始运作的尊严性产生无限的影响。

另一个不确定因素是副总统一职的选择,除了作为总统的指定继任者和主持参议院之外,副总统一职没有明确的工作描述。宪法规定,副总统一职由总统选举中的第二名担任。由于华盛顿来自弗吉尼亚州,而弗吉尼亚州是当时最大的州,因此许多人假设选举人会从北方州选出一位副总统。在 1788 年 8 月的一封信中,美国驻法公使托马斯·杰斐逊写道,他认为来自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约翰·汉考克是最优秀的竞选人。杰斐逊建议约翰‧杰伊约翰‧拉特里奇和来自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作为其他可能的候选人。[4] 亚当斯获得34张选举人票,距离大多数还差一票 - 因为宪法在批准第十二修正案之前不要求在选举团中获得绝大多数票才能选出亚军当选副总统,因此亚当斯当选副总统。

国会于1788年9月13日公布了选举程序,规定所有选举人必须在1月的第一个星期三(1789年1月7日)选出,选举人必须在2月的第一个星期三(2月4日)[5]集合投票选出总统和副总统。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分别在12月15日和12月18日举行总统选举人普选和国会代表选举。在这两个州,立法机关最终根据指定日期1月7日的投票结果选出选举人。在特拉华州马里兰州宾夕法尼亚州弗吉尼亚州,选举人在1月7日由普选直接选出。在康涅狄格州佐治亚州南卡罗来纳州,选举人在1月7日由立法机关单独指定,而在新泽西州,州长和议会在当天选出选举人。纽约州的立法机关无法在1月7日之前就选举人的选举方法达成一致,因此该州无法任命任何选举人。[6]

投票人数只占成年人口的低个位数百分比。尽管所有州都允许某种基本形式的普选,但只有六个批准州允许任何形式的普选,特别是总统选举人的普选。在大多数州,只有白人男子可以投票,在许多州,只有那些拥有财产的人可以投票。北方四个州的自由黑人可以投票,新泽西州的妇女直到1804年才可以投票。在某些州,投票有名义上的宗教审查。例如,在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公理会成立,由税收支持。通讯和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农耕对劳动力的要求,都妨碍了投票。选举结束后两个月才开始计票,华盛顿被通知当选总统。[7]华盛顿花了八天时间从弗吉尼亚州前往纽约参加就职典礼。[8]

在选举人的遴选过程中,政治因素渗入其中,其中不乏谣言和阴谋。例如,汉密尔顿的目标是确保亚当斯在选举人票中不会无意中追平华盛顿。[9]此外,联邦党人散布谣言,说反联邦党人密谋推选理查德·亨利·李帕特里克·亨利为总统,乔治·克林顿为副总统。然而,克林顿只获得三张选举人票。[10]

选举结果

普选票

得票数 得票率
联邦党 得票 24,471 87.4%
反联邦党 得票 3,538 12.6%
合计 28,009 100.0%

来源: U.S. President National Vot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ur Campaign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ebruary 11, 2006).
说明:
(a) 在11个有资格进行选举的州中,只有6个州是由各种形式的民众投出的。
(b) 投票率不到1.8%。根据1790年的【人口普查】:300万人口中,有240万的自由人和60万的被奴隶人。
(c) 那些确实经由民众投票的州,都对选民要求须有一定的财产。

各州结果

联邦党选举人 反联邦党选举人 差值 未投票 注释
选举人票数 # % 选举人票数 # % 选举人票数 # %
康涅狄格州 7 无普选 7 无普选 - - - -
特拉华州 3 522 100.00 3 无选票 - 522 100.00 - [11]
佐治亚州 5 无普选 5 无普选 - - - -
马里兰州 6 (8) 7,665 77.09 6 2,278 22.91 - 5,387 54.18 2 [12]
马萨诸塞州 10 4,477 97.14 10 132 2.86 - 4345 94.28 - [13]
新罕布什尔州 5 1,759 100.00 5 无选票 - 1,759 100.00 - [14]
新泽西州 6 无普选 6 无普选 - - - -
纽约州 0 (8) 立法机关没有按时选出选举人 - - -
北卡罗来纳州 0 (7) 尚未批准宪法 - - -
宾夕法尼亚州 10 6,711 90.90 10 672 9.10 - 6,039 81.80 - [15]
罗德岛州 0 (3) 尚未批准宪法 - - -
南卡罗来纳州 7 无普选 7 无普选 - - - -
弗吉尼亚州 10 (12) 3,337 87.98 10 456 12.02 - 2,881 75.96 2 [16]
TOTALS: 69 (91) 24,471 87.37 69 3,538 12.63 0 19,459 64.78 4
TO WIN: 35 (46)

选举人票

总统候选人 党派 州别 得票数 备注
乔治·华盛顿 无党籍 弗吉尼亚
69
全票通过
约翰·亚当斯 联邦党 马萨诸塞
34
第二任总统
约翰·杰伊 联邦党 纽约
9
第一位首席大法官
罗伯特·哈里森(Robert H. Harrison) 联邦党 马里兰
6
陆军上校
约翰·拉特利奇 联邦党 南卡罗来纳
6
第二位首席大法官
约翰·汉考克 联邦党 马萨诸塞
4
第一个在独立宣言签名的人
乔治·克林顿 反联邦党 纽约
3
纽约州长
山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 联邦党 康涅狄格
2
大陆会议主席(1774.9-1788.11)
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 联邦党 乔治亚
2
战争英雄、首任佐治亚州务卿
詹姆士·阿姆斯壮(James Armstrong) 联邦党 乔治亚
1
战争英雄、佐治亚州众议员
本杰明·林肯(Benjamin Lincoln) 联邦党 马萨诸塞
1
战争英雄、华盛顿的助手
爱德华·泰尔费尔(Edward Telfair) 反联邦党 乔治亚
1
佐治亚州长、大陆议会成员

说明:
(d) 纽约州的立法机关未能及时派出其8名选举人,因此少了这8张票。
(e) 马里兰州的2名选举人没有投票。
(f) 弗吉尼亚州的1名选举人没有投票、另有1名选举人没有选出。

参考资料

  1. ^ National General Election VEP Turnout Rates, 1789-Present. United States Election Project. CQ Press. 
  2. ^ Ellis 1999,第1页.
  3. ^ Ellis 1999,第2页.
  4. ^ Meacham 2012.
  5. ^ Ratification: 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tion, 1787–1788. New York,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10. ISBN 978-0-684-86854-7. , pp. 429-430.
  6. ^ Stephens, Frank Fletcher. The transitional period, 1788-1789,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1909, pp. 67-74.
  7. ^ Accepting the Presidency. George Washington's Mount Vernon. [2023-02-18] (英语). 
  8. ^ A Saturday Session in the First Congress |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History, Art & Archives. history.house.gov. [2023-02-18] (英语). 
  9. ^ Chernow, 272–273.
  10. ^ VP George Clinton. www.senate.gov. [2016-04-15]. 
  11. ^ A New Nation Votes. elections.lib.tufts.edu. [2020-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 
  12. ^ A New Nation Votes. elections.lib.tufts.edu. [2020-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 
  13. ^ A New Nation Votes. elections.lib.tufts.edu. [2020-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 
  14. ^ A New Nation Votes. elections.lib.tufts.edu. [2020-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 
  15. ^ A New Nation Votes. elections.lib.tufts.edu. [2020-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 
  16. ^ A New Nation Votes. elections.lib.tufts.edu. [2020-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