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人神之间/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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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加第七次动员令

人神之间/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存档您好:

第七次动员令将在7月1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为期一个半月,欢迎您的参与。

本次动员令的六个主题分别是:优化工程体育地理节日人物计划页面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七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利用{{subst:动员令}},将此邀请函发给还没有接获邀请的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

邀请人: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7月1日 (三) 05:38 (UTC)[回复]

hi

hi,如果我认为自己被无故封禁,可否向你求救。—J.K.重新出发2009年7月5日 (日) 17:47 (UTC)[回复]

请问

我上传了氧化锂的图片,但是我要如何写版权?这张图片是学校的金属烧一烧后得到的,所以不会侵犯版权。

--Xavier13540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5:05 (UTC)[回复]

解封请求邮件列表

您好!经过申请以后,现本地已有处理解封请求邮件列表,凡管理人员俱应加入以协助处理用户之解封请求,现敦请阁下移步至下列连结并依照页面指引完成订阅程序︰https://lists.wikimedia.org/mailman/listinfo/unblock-zh 。敬希 垂注。--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5:17 (UTC)[回复]

问题

请问能不能打一个化学式就找到我要的资料?例如打KClO3查询,查询系统就会知道KClO3是氯酸钾;但是如果打Au2O3,查询系统就不知道这是氧化金。不晓得能不能在这方面做一些修正? --Xavier13540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5:17 (UTC)[回复]

RE:请教一下:什么是人身攻击,我人身攻击了谁?—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00 (UTC)

再问,我哪一句话没有对条目的内容发表意见,而针对了条目的编辑者?请不要选择性执法吧!—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03 (UTC) “炒作该书与该作者的行为绝对是垃圾”只是针对行为,根本没提编辑者,何来攻击?“群氓”本是中性词(注意这里氓不是流氓的意思,古时候甚至可以用作爱称),不涉及到对任何人的侮辱,何况根本不是指指维基百科的用户。如果这些话被错误理解并产生不好效果,我只能表示遗憾—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21 (UTC) “炒作的人=垃圾”这句话我没说过,句中“该作者”为宾语,我的意思是“炒作壮族通史和黄本人”这种行为很垃圾,并不含有对编辑者的任何侮辱,也许我断句有错,在此道歉。“群氓”可以用于现代汉语,但它的意思是从古代继承,《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老百姓”,如果连在维基上说“老百姓”一词都成了“人身攻击”,那言论自由何在!—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9日 (日) 03:35 (UTC)[回复]


烦请阁下收回对KEIM的解禁,如果阁下想对此人多了解的话,请见于[1][2]でも见ればわかるように、复数のアカウントを利用して古代朝鲜史関连记事の荒らしをしていたことが确认されました。--等处。 在下在他的对话页面上也留下了请他对相关议题的文献作出建设性的贡献,而此人似乎对建设性的贡献不太感兴趣。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5:53 (UTC)[回复]

不好意思,下次注意了。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3 (UTC)[回复]

感谢

感谢阁下解除我的封禁。不知阁下能否也解除这些用户的封禁:分类:KEIM的维基用户分身? CHECKUSER 仅仅说是POSSIBLE连LIKELY都不是。还有的是根本没有CHECK的必要。但这些用户都被无端封禁,一些用户不断拿此事对我进行攻击。请阁下也解除这些错封的用户。谢谢。KEIM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13:46 (UTC)[回复]

感谢

非常感谢阁下解除被错封用户的封禁。不过IP:75.61.114.190 和User:Gzhao很快又对这些用户进行的破坏。我想IP:75.61.114.190很可能就是User:Gzhao。不知阁下能否对这些用户的页面进行保护,并将分类:KEIM的维基用户分身删除?否则User:Gzhao还会拿此对我进行攻击。谢谢!KEIM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22:53 (UTC)[回复]

谢谢!=Chengyiliangg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0:28 (UTC)[回复]

《给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邮件》签名事宜

您好,承蒙阁下愿意在该邮件上署上真名,在下已计划在明日之后向国新办发送该信件。希请阁下将您的真名通过Special:电邮用户/PhiLiP寄送到在下的电子邮箱,以便署名时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8月4日 (二) 14:05 (UTC)[回复]

Octopusman

关于这位你曾经警告过的用户,最近有这个举措。我恰巧碰上这事,见您曾经跟进过这用户,是所顺道通知,打扰了--210.6.97.248 2009年8月6日 (四) 07:54 (UTC)[回复]

你干嘛把这个回退到以前的消歧义版本?我提删就是因为已经有成人游戏做消歧义,你还弄两个消歧义页出来?—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8月17日 (一) 13:56 (UTC)[回复]

问题

请问我可不可以让人人都可以任意地使用我上传的图片?就是开放版权,使其他人能使用。 --Xavier13540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10:48 (UTC)[回复]

请不要擅自解除User:Choij的封禁

目前Wikipedia:列明来源说的是“假若整篇条目没有任何补充资料来源,而且你也无法自行找出,你可以于文章顶端加上{{缺乏来源}}”。这意味着“你无法自行找出来源”是“你可以于文章顶端加上{{缺乏来源}}”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这并不是说“如果你可以找出来源,就一定不可以在文章顶端加上{{缺乏来源}}”。当然也没说不可以移除{{缺乏来源}}模板,因此Choij和苏州宇文宙武的编辑都不是破坏,也不是反破坏。既然都不是反破坏,那么谁回退四次谁就违反了3RR。从二氢硫辛酰基乙酰基转基酶条目的历史可以看出,Choij在10月16日回退了四次,而苏州宇文宙武只回退了三次。显然是Choij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而且使用了回退功能,那么也违反了Wikipedia:回退功能方针。Choij前几天也曾经使用rollback权限回退非破坏性的编辑,见[3][4]。--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00 (UTC)[回复]

人神之间兄,在下一向对您敬仰有加,但是次为何偏袒User:Choij?为何明明是Choij违反3rr,却说是我先违反(我哪里违反了)?明明是choij先跟User:Flamelai后来是我大打编辑战,却说他在“反破坏”?言下之意是我们两个破坏了?那请封禁我们两人。我能大体猜到兄是因为choij声明退出,为挽留而将其解封,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今后有人同样以退出威胁管理员解封,那岂不是乱套了?我之前因删除与七五事件无关的反华言论不慎违反3rr,被封禁后亦再三申诉,却无人理会,因为看上去法不徇情,我也认了。我的贡献比起choij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申诉不能解封,choij申诉后就能封禁,请问管理员是否存在两种不同的评判标准?——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09年10月17日 (六) 03:58 (UTC)[回复]

圆桌会

阁下你好,先前阁下在圆桌会讨论页中表达的问题,已经得到回应,未知阁下是否仍愿意成为圆桌会的成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1月20日 (五) 11:26 (UTC)[回复]

一切都是为了和平啊....阁下既然愿意加入,麻烦再申请一次。感谢阁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1月21日 (六) 08:50 (UTC)[回复]

协助

人参好久不见了,我最今有打算制作一个海军专用简繁处理模板,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协助。内容已经整理了一部分,在我的存放页面里面,不过技术上如何制作不甚了解,万望支持协助!—忙碌中的Prinz (留言) 2009年11月21日 (六) 04:58 (UTC)[回复]

恩 就像足球专用简繁处理模板那样的 那个的格式是什么样子的呢?—忙碌中的Prinz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日) 06:15 (UTC)[回复]

请求帮助

仁兄好,对于此前接受中文维基百科电子杂志校对工作表示感谢!但杂志自创刊便沉寂下来。我准备重启杂志编辑工作,希望继续协助!—信陵使 (留言) 2009年11月21日 15:58 (UTC)

维基杂志工作

兄的意见,我完全同意,我准备给当年对杂志编辑工作感兴趣的维基好友留言,争取一起来办。关于杂志具体工作内容,我们可以在中文维基百科电子杂志页面来讨论!—信陵使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10:58 (UTC)

  • 朋友,我暂时设计了 杂志的logo,并拟名为《维基中文》,还设计了封面,你有空请到中文维基百科电子杂志查看,并提出意见,内容页也在制作中,希望抽时间给予协助!—信陵使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10:58 (UTC)

Re:关于条目编辑

谢谢人神之间指教,不过这对Yiken没什么帮助,毕竟事端源头是出自Kolyma,请参见这则建议改名为大佛风景区或八卦山大佛风景区讨论,另一角度来看,Yiken是向Kolyma低头。-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20 (UTC)[回复]

还有一件事是Yiken没有公开说明,在两年多前(Yiken加入维基百科那一年),发生在非网络世界的Yiken生活里头,不是Yiken朋友说的话,倒是不知那来的人突然插嘴,用暗讽语气说:“网络查就有了,何必用维基百科?”拿这句对照建议改名为大佛风景区或八卦山大佛风景区讨论,无不有更加意味维基百科不存在的理由,Yiken并非为维基百科心痛,也不是为编辑来贡献给大家所不知之事(Yiken没那么伟大与能耐),而是为Yiken自己遭受上述遭遇恰与建议改名为大佛风景区或八卦山大佛风景区讨论所言:“地理条目不用描述太多非自然景观”不谋而合感到心寒,这便是Yiken另一理由断然中止编辑。-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46 (UTC)[回复]
人神之间为何看不懂呢?简单地说,就是Yiken饱受内外排挤,内指维基百科,比如建议改名为大佛风景区或八卦山大佛风景区讨论引起的纠纷;外指旁观者(Yiken认为是没有参与维基百科的人),比如上述所言:“网络查就有了,何必用维基百科?”-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12:15 (UTC)[回复]

不用管他们?事情会有那么容易解决吗?不,对方未必会这么想,也许对方会有所回应,难以着手编辑的地方,总归于“人”,不论是否遵照方针或管理员指示下去进行,只要对方不认同或看不过去,即使是无意义的行为,对方认为是有意义,沟通或讨论难有交集或共识时,这条路仍会持续下去,形成永远打不完的战,与Kolyma并非头一次如此纠纷,这也正是所提求“多方确认”,总之这条路很难走,反映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yiken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6:20 (UTC)[回复]

邀请参加投票

邀请参加投票

林彪轶事林彪关系正在进行废存投票,无论你的意见是什么,现邀请您在结束前前往[5]进行投票。--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12:50 (UTC)[回复]

一个新用户的留言

该新用户更改了阁下的留言,已回退,并将新用户的留言放在此处,勿怪。

点该删除焦项左啊
我刚来啊 不要欺负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EANSTHER對話貢獻)加入。

--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19日 (六) 19:29 (UTC)[回复]

成都的维基新人请教

你好,其实我用了很久的维基百科,只是最近开始注册参与编辑工作。有几个东西不大懂的,希望您指教。

  • 遇到放置有标签警告(例如来源之类的警告)的页面,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以后,是自己把那个警告移除,还是需要管理员来移除?遇到我认为有问题的页面,我有权力去放置警告标签吗?
  • 如何避免创建的新条目被告以“此条目可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有时来源列明了还是存在这种情况,怎么做才能够避免?

盼您指教 Alex He Di (留言) 2009年12月20日 (日) 07:14 (UTC)[回复]

请注意User:Vorrei这个用户

我请您注意User:Vorrei这个用户,那个User:潮吹女王User:肏User:巨乳妹等不雅观的用户名称,经过我的人肉搜索,发现其实根本就是User:Vorrei这个用户所恶意创建的傀儡账号!--Người Đài Loan (留言) 2009年12月23日 (三) 20: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