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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PhiLiP/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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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notice

个人以为:

现将这两个页面回退了。 —Isnow 2007年10月19日 (五) 19:51 (UTC)[回复]

能否将你们知道的情况写在MediaWiki talk:Common.js?同时,我看到一些讨论:
Isnow 2007年10月20日 (六) 10:20 (UTC)[回复]
谢谢你的告知,请阁下注意此条目后续保护状态。--winertai 2007年10月20日 (六) 05:31 (UTC)[回复]

关于李志勋

请问ㄧ下,我已经有列出来源了,我也有参考一下你说的,应该不算是没有列出来源的条目了吧!—PIRD 2007年10月23日 (二) 13:32 (UTC)PIRD[回复]

10月27日首页优良条目模板

请修改十字飞行荣誉勋章飞行优异十字勋章。本人刚建立此条目。条目名称参照美军跨军种通用勋奖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2007年10月27日 (六) 13:43 (UTC)[回复]

国旗模板在人物条目中的使用

我认为有必要加国旗。因为由于行政区划的变化比如原先大清帝国属辽宁的地方,现在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变成了属吉林咋办?中华民国的热河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了河北怎么办?

另外,还有地名变化,比如,中华民国石门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2007年10月29日 (一) 06:53 (UTC)[回复]

大部分地名变化是由政权变更引起的,在中国只有政府才有更改地名的权力。至于49后合并省市,如我所讲热河等是和政权变更有关。另外一些后来的变革,大多只是更改其上一级政区。如本来属宜兴的村镇划给无锡市。还有从一个地级市(或地区)划给另一个地级市,或地级市合并拆分。只要出生的些那个没变的地方就行了如第一个可以写无锡(宜兴属于无锡地区),后面的直接些其所属县不写地区。此外可以在内文中注明。

加国旗不是可以避免其中的一些麻烦吗?随中央政府改名的那一部分就不用这么麻烦了,直接注国旗就行了。因此我不认为您所说的理由能够推翻我的观点。—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2007年10月30日 (二) 02:04 (UTC)[回复]

还有您说到“现在还未有共识,所以无人去修改很正常。”可Isnow同学这两天一直没闲着。也请菲菇同学说说他(或她)。—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2007年10月30日 (二) 02:23 (UTC)[回复]

这哥们可不是什么“小范围”,我估计“凡其所见,盖无幸免”。您还是做为一个第三方说说他吧。要是我去说,好像要和他吵架似的,不太好。—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2007年10月30日 (二) 05:21 (UTC)[回复]

USS Defiant

hello, http://club.ntu.edu.tw/~club20715/startrek/lib/doc/39.html 的文章也是从BBS copy的,而且文章是从百科全书翻译的,原译者就是我...Wangzp 2007年10月29日 (一) 17:59 (UTC)[回复]

美国电视网

因为之前看见您编写联合派拉蒙电视网(大概是因为星舰奇航记的关系),所以不知道您对WB电视网,ION电视台和MyNetworkTV有没有兴趣。虽然自己勉强算个“电视儿童”,不过因为英语水平所限,加上没怎么看过美国电视节目,只好开了一堆日本电视网的小条目,真是惭愧。祝编辑愉快--出木杉 2007年10月30日 (二) 10:16 (UTC)[回复]

msn/skype

对不起,现在上不了。(笑不出来)—木木 2007年10月30日 (二) 15:13 (UTC)[回复]

再过一个小时,和你聊。—木木 2007年10月30日 (二) 15:18 (UTC)[回复]

维基研究协助

PhiLiP您好,我是就读于中国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的学生邱家纬,目前正进行一项对两岸三地维基人的研究,需要许多维基用户的协助。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维基年会发表过,也访问过来自中国大陆、香港与台湾的维基用户。现在更需要大量的问卷资料辅助,希望您能够提供维基的编辑经验。这份问卷只需要花您两分钟时间,但是对维基领域研究有很大贡献,谢谢您的帮忙!

这份问卷的询问范围仅于编辑过程与经验,不涉及私人资料,请您安心。

问卷网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挨家挨户去留言的份上,帮帮我吧!—樱花猴 2007年10月31日 (三) 11:10 (UTC)[回复]

求助

希望您可以帮忙处理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的争执,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11月1日 (四) 04:53 (UTC)[回复]

非常感谢!麻烦到您也感到不好意思!—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11月1日 (四) 05:21 (UTC)[回复]

恳请帮忙

PhiLip您好,看到您最近对李洪志条目的编撰,非常感谢。我个人找到一些明慧网的资料[1]不知该以何种方式予以标明注释,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另外有一想法愿与您商榷,在原讨论页中曾经讨论过是否保留天安门事件的问题,当时的结论还是维持原状。您若觉得分开好也可,能否提请在条目中标明该链接,如效仿英文维基中的main resource。抱歉本人对维基的编撰语言非常不熟悉,希望您能不吝赐教。多谢!异国风 2007年11月2日 (五) 21:16 (UTC)[回复]

感谢百忙之中的回复!当时是有人主张删除所以讨论决定支持保留。现在您的做法为了突出条目的中心内容,而且又正常行使管理员权限,理解您的做法。我的建议是看到英文维基中将不同的条目通过Main Resource链接的方式联系起来,感觉既能介绍的全面又能突出各个条目的中心内容,不知道您想法如何?但是本人不知道如何去做,还希望得到您的帮忙。至于明慧网可否信赖,唉,这也是法轮功问题的争议中的一部分了,主要还是中国政府和法轮功方面的说法完全不一致,所以在讨论时大家各执一词,反应也比较激烈,个人也曾被卷入编辑战中,至今仍有余悸,这里就不多说了,只能说我本人不赞同但尊重您的想法(感觉您比较开通,所以就下笔直言了,见谅)。我查阅了英文维基上的编辑,他们使用了很多第三方的文献,不过也有很多问题第三方的文献无法提供,如工作啊,办班啊,收费啊等等都没有提到,cnn与bbc的报道大多集中在法轮功是什么上,包括专访也是主要谈与中国政府的关系问题,对比中英文维基,陈述侧重点的区别还是挺明显的。如果大量采用海外媒体的报道,可能我们的条目需要大规模的重新整理,可能也会再次带来争议。如果您能牵头做个to do list,标明每段时间集中做哪些修改,也许能效率更高,如果您需要,本人也非常乐意能与您合作。看到您默默无闻的做了大量查缺补漏的工作,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愿对您的努力表示钦佩,再一次感谢您能抽出时间回复。非常感谢异国风 2007年11月3日 (六) 12:34 (UTC)[回复]

谢谢您的建议,我还真的不清楚是不是模板(见笑),所以不知道怎么去做,大概的意思像是个转链接,请教改如何添加到条目中呢?是啊,我理解该问题的复杂性与争议性,亲身体会已经很多了。谢谢您的提醒,请放心我是同意您对中立性的维护的。其实谁在破坏大家一目了然,还希望您有时间继续关注,从和您的讨论看,至少您很包容,也很耐心。我是有兴趣,不过可能您也看到相关条目的争议了,所以以本人牵头也许不能起到好效果。您没有兴趣就罢了,已经占用您不少时间了,尽管和您每次谈话都很愉快。祝一切顺利!异国风 2007年11月3日 (六) 14:29 (UTC)[回复]

请问

PhiLip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张杰条目的建议。但是条目内所写的并不是fans的主观评价,而是事实。如果你不太了解张杰,也可以去了解一下。请问你觉得那些地方有主观评价的问题存在呢?请提出,我会适当地修改。不过你所说的问题已被一叶知秋→切磋网管同意。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06:15 (UTC)

PhiLip您好,请问什么是侵权?你为什么把电影内容给删了呢?你没看到我有在内容里面修改过吗?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11:16 (UTC)

PhiLip您好,电视介绍都是这样啊,不过刚才我已经把内容重新修改了。

PhiLip您好,我想请问你给我参考你的条目做什么?你写东西有你的风格,我写东西有我的风格,这跟你并不相关吧,难道你写的就是好?别人写得就不行吗?你给我参考你的条目是什么意思,完全搞不懂。另外那些专辑封面是怎么回事?你不如直接告诉我什么地方有问题,别发那个什么条目给我看,根本看不懂那个条目,乱得要死,又表达得这么奇怪,根本不知道问题所在。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11:58 (UTC)

PhiLip您好,我的专辑封面格式是参照张靓颖条目的专辑封面格式,为什么他的没事,我的却有事呢?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11:58 (UTC)

PhiLip您好,我真的完全搞不懂,怎样的专辑封面才算是合法?你有例子吗?可以给个例子来参考一下吗?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12:39 (UTC)

PhiLip您好,即是要为专辑开新页面条目,专辑封面才算合法?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18:34 (UTC)

PhiLip您好,请问因为什么原因删掉了张杰的其中一张专辑?谢谢回答我爱张杰 2007年11月3(六) 12:39 (UTC)

关于[[user:我爱张杰]]

我发现这位用户屡教不改,我已经无话可说了,他真的很固执,也许是他真的还没有了解维基。他创建的一系列条目全都有问题,你我想个什么对策解决一下?--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3日 (六) 10:21 (UTC)[回复]

请问

可以帮我看一下李志勋这个款目还有什么问题吗?我已经有列来源了PIRD 2007年11月3日 (六) 14:43 (UTC)PIRD[回复]

你是不是不给别人翻译

凭什么取消,管理员是不是真的这么了不起啊!

郭可盈和中岛美嘉的模板

我不懂郭可盈条目还有什么需要列明来源的,港姐奖项TVB官网当然有记录,同时也知名度足够,剩下就是一堆工作列表?至于中岛美嘉条目,是完全按日文版来的(有空经常会去看看日文版的),建议Philip兄,如果你认为哪句需要求来源,不妨直接fact模板,这样也有利于解决问题。—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11月5日 (一) 08:00 (UTC)[回复]

《》

由于我还是不希望看到这种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鼓励,我不在客栈公开说了。关于模板的解决,你看{{}}出版物名{{}}这样解决好么,另外的一对{{}}{{}}重定向它。— fdcn  talk   — 2007年11月9日 (五) 21:33 (UTC+8) — 2007年11月9日 (五) 13:33 (UTC)[回复]

重复创建这事常发生

没什么大不了的—Blauncher 2007年11月10日 (六) 03:35 (UTC)[回复]

Talk:澳门科技大学出现编辑争议,并引述Wikipedia:生者传记,恳请一些资深维基人来对澳门科技大学#批评内容之争议发表意见。--18164 2007年11月10日 (六) 15:48 (UTC)[回复]

事件已进入Wikipedia:投票/“澳门科技大学”条目应否移除“批评”一节的争议内容‎阶段,敬请投票让事件完满解决。--18164 (留言) 2007年12月5日 (三) 11:03 (UTC)[回复]

怎样移除分类

Hi!我已在条目中加了来源,请问怎样才可移除那个“自2007年11月有未列明来源语句的条目”的分类?—--奥士文☺(♪欢迎找我♫) 2007年11月11日 (日) 08:43 (UTC)[回复]

谢谢你的欢迎

我刚发觉我加入维基的时间比你还早呢!(笑)你对这里的贡献还真不少啊!是错觉吗,为什么我觉得你的名字很女性化?—--奥士文☺(♪欢迎找我♫) 2007年11月11日 (日) 23:27 (UTC)[回复]

RE:关于cite模板

我会去修改主要是因为看见许多被「」给框了起来的英文,看起来有点奇怪,这可能是繁体版才有的问题。其他的部分我没什么意见,不过希望引号的部分可以让“”不要被自动转换,或用半形的""就好。—bstlee 2007年11月14日 (三) 13:49 (UTC)[回复]

其实我是觉得使用简体字的标点“”就可以了,不需要转换成〈〉,因为繁体字其实并不一定就使用〈〉。互助客栈的讨论里也有人提到,老实说我很少看到有人用〈〉。—bstlee 2007年11月14日 (三) 14:10 (UTC)[回复]

谢谢你的欢迎

谢谢你来欢迎我~ ;) (嘿嘿,刚刚发现我可以在这边留言了,看来我脱离新注册用户了。)—雅言对话 2007年11月15日 (四) 08:37 (UTC)[回复]

求助

新建2007年智利安托法加斯塔地震(希望没有重复创建),请在首页新闻版块加个链接,谢谢。还有条目中地震模板应用有问题,标题及地图等现实不出来,帮忙修改一下。再次感谢。—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2007年11月16日 (五) 05:47 (UTC)[回复]

不好意思,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

我很担心户口被禁, 不敢了, 求你放过我。--Niubren 2007年11月16日 (五) 21:34 (UTC)[回复]

cite

我没有明白你说的按钮是要做成插入什么字符。已很简单了。— fdcn  talk   — 2007年11月18日 (日) 21:45 (UTC+8) — 2007年11月18日 (日) 13:45 (UTC)[回复]

拜托

可以帮我看一下李志勋的款目吗?我已经有列来源了,为什么还是说这个款目没有列出来源,可以帮我消除吗?还是还有什么问题,拜托,请抽空帮我看一下PIRD 2007年11月19日 (一) 13:50 (UTC)PIRD[回复]

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还以为你那里正确,你自己去看看你那所谓的参考文献全错,对你无语,然后你以前说过维基是一个任人删除资料的地方,现在有人把没用的资料删了你偏要改回来,你说一套做一套吧。还有为什么只修改张杰的页面呢?加上那些无聊的参考文献不知有何用,你去看看张靓颍的,她的页面也没有参考文献,为什么就没人修改了?不要跟我说遗漏了,作为网管不应该有这么多解释或借口,其他网管也有看过张靓颍的页面吧,也没作出修改过,跟本就没规定一定要加参考文献,are you kidding me?antm_htkl 2007年11月20日 (二) 07:17 (UTC)PIRD[回复]

求图

呵呵,好啊,很久不见。最近发现嫦娥一号缺一个图,想起你又喜欢太空的东西,又说过可以作图,不知道是否有空帮忙做一个阿?他们的大概要求是“一张卫星的结构草图,以配合标注设备名称和位置。”我个人觉得还可以加一张轨道的图,你觉得怎么样啦,哈哈,给你添麻烦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1月20日 (二) 00:36 (UTC)[回复]

敢问此句何来

格式手册的目的很简单:让格式整齐统一。以下规则并非金科玉律。许多种格式并无高下之分,但如果每人都遵循同一格式,维基百科将更为易读易用,当然也更易撰写编辑。新手应注意,清晰、丰富,中立的原则比之格式更为重要。撰写者没有义务遵循以下规则,这些规则仅作为推荐使用编辑的乐趣在于不必达到完美。其他维基参与者会在编辑维基百科的时候,会按照这个指引修正不规范格式的条目,条目会渐渐的符合指引内容。

我想问这一个句话你引自何处?尤其“撰写者没有义务遵循以下规则,这些规则仅作为推荐使用”,我看不见其方方针有提到这一句,亦认为这句不妥当,指引没强制性,可以具弹性,而是应当遵守的。这句话将指引变成一篇“Essay”,是不对的。这段说话我认为毋需载入。

The Manual of Style, often abbreviated MoS, is a style guide for users that aims to make the encyclopedia easier to read. One way of presenting information is often just as good as another, but consistency promotes professionalism, simplicity and greater cohesion in Wikipedia articles. An overriding principle is that style and formatting should be applied consistently throughout an article, unless there is a good reason to do otherwise (and except in direct quotations, where the original text is generally preserved).

维基百科指引人们应当但不必须遵循的建议方针,人们在维基对之应有所理解体认

SRRS 2007年11月20日 (二) 01:21 (UTC)[回复]

对不起,我已经找到出处。但我对这一句仍然保留,有矛盾之处。—SRRS 2007年11月20日 (二) 01:29 (UTC)[回复]

关于中国历史模板

由于各条目已适应原宽度,如果用现在这个宽度,部分条目会很拥挤。至于南北朝条目,我留下的空格以后也会补上文字(如果不符规定可先删去空格)。总之,希望能恢复原宽度大小,不然各朝代条目将会陷入混乱....--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7年11月20日 (二) 15:06 (UTC)[回复]

回书名号

很多谢阁下的关注和指正!如有其他格式错误,也欢迎随时指出哩:)。—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1月20日 (二) 16:43 (UTC)[回复]

麻烦你试贴一次

不然不知如何使用—Eliot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1月22日 (二) 16:43 (UTC)[回复]

good job

you are the best.—Eliot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1月22日 (二) 16:43 (UTC)[回复]

关于日本寺院模板

虽然模板的coding复杂到有点看不懂的感觉,但效果倒是不错。那就劳烦Philip兄多花点心思帮忙维护一下编码的部分啰!—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2日 (四) 15:42 (UTC)[回复]

原来如此,看来还有很多东西得学习。不过,这core模板,看起来怎么怪面熟一把的(笑~)无论如何,还是感谢啦!—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2日 (四) 15:59 (UTC)[回复]

关于大学(日本)模板

如果Philip有时间,可否也将大学(日本)模板{{Template:大学(日本)}}也做成多参数版本,我觉得如果参数中文化,一定会造成繁简体的问题,最好的方式其实是沿用日文参数,虽然是偷懒,却很容易复制,易于普及。 —Eliot Eliot 2007年11月22日 (四) 15:59 (UTC)[回复]

能否给出删除“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条目的理由

这个条目不是我创建的,创建的时候涉嫌侵权,我发现之后在第2级子页面进行了大量修改,我不认为我改后的条目仍然有侵权内容,而且也没有任何人给我这方面的通知,但条目还是被删除了。我想了解一下被删的理由,算是对我的辛勤劳动有所交代,也是个重要的学习过程,谢谢!—北纬30度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4:43 (UTC)[回复]

那个关于大学(日本)模板有一个bugs

就是图片会变得无限大,盖住整个版面-—Eliot (Eliot) 2007年11月28日 (三) 04:43 (UTC)[回复]

文件删除请求:通知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Image:FrankCoegroup.jpg已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Hawyih 2007年11月30日 (五) 20:10 (UTC)[回复]

svg图求助

此图有边框,请把边框去掉然后以的文件名上传好吗?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3日 (一) 06:50 (UTC)[回复]

谢了。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3日 (一) 08:19 (UTC)[回复]

NoteTA

昨天看到兄的机器人已经出动了,然后看到客栈“繁简转换与地区用词转换已分拆”一节,越看越糊涂了 整体的简繁转换 之前noteTA是-{zh-hans: zh-hant: zh-hk:}- 现在是-{zh-hans: zh-hant:}?而布什和布殊这种地区用词转换继续是-{zh-hk:}-?是不是这样的?不知道我理解错没有?—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12月4日 (二) 09:29 (UTC)[回复]

图片求助

又有一幅图,是英文维基百科的en:Image:South African Olympic Flag.svg。我想在中文引用,请问你能把它上传到mediacommons吗?我不太会上传图片。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4日 (二) 18:31 (UTC)[回复]

也许兄没注意我的留言,我对向mediacommons传图片真的不太会,特请帮忙,谢谢。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6日 (四) 04:29 (UTC)[回复]

Special:Userlogin

请检查Special:Userlogin等相关页面,去除zh-cn:身份;zh-tw:身份;zh-hk:身份之类的显示问题。—木木 (留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14:51 (UTC)[回复]

请注意您和Isnow的搭配行为 见先前的中华民族讨论

  1. (当前) (先前) 2007年12月12日 (三) 00:48 Hanteng (讨论 | 贡献) (32,858 字节) (Isnow, 这不是第一次你这样做了, 你想要设陷让别人过三吗? 为何不以善意原则回答我的问题? Elegance你要和缓你的情绪, 记得善意原则) (撤销)
  2. (当前) (先前) 2007年12月12日 (三) 00:20 Elegance (讨论 | 贡献) (32,613 字节) (身为管理员,竟公然违反规定?) (撤销)
  3. (当前) (先前) 2007年12月11日 (二) 19:14 Isnow (讨论 | 贡献) 小 (32,567 字节) (取消Hanteng (对话)的编辑;更改回PhiLiP的最后一个版本) (撤销)
  4. (当前) (先前) 2007年12月11日 (二) 10:11 Hanteng (讨论 | 贡献) (32,613 字节) (取消由PhiLiP所作出的修订 5777757 该篇不是标明公共领域吗? 若真有侵权是否应从Wikisource修改开始?) (撤销)
  5. (当前) (先前) 2007年12月11日 (二) 08:32 PhiLiP (讨论 | 贡献) (32,567 字节) (→外部链接 - 该篇文章侵犯版权) (撤销)

Re:关于加入文库文章链接

Philip,阁下的理由难以令人信服,请注意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镜像站或者原始数据库,是指导如何进行维基编辑而不是如何引用wikisource,请注意本条目不是原则里面所提到的纯粹径向或数据库! “评论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文章数不胜数,难道都应该加入该条目中吗?”不构成阁下删除的理由,您要说明的是该引用到底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您可以在条目里加入相关网站或资料来源的连结,但过长的连结列表会对条目内容喧宾夺主,而对维基百科造成破坏。”的前提条件是“纯粹的外部链接收集处或网站列表”!您认为该条目可是如此纯粹? 另外,为何无故删除Elegance的发言?有不当措辞可以更改,连说话的机会都要剥夺么?眼见着阁下一干人等不愿与他人沟通便擅自删除他人编辑封锁ID,对于反对之声便大行权力之便,怎可让人信服!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04 (UTC)[回复]

关于加入文库文章链接

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现在都有人加入了维基文库中的相关评论文章,我认为这些文章并不与该条目的主题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到其他姐妹维基计划的链接都与条目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比如一个人的条目,那么大多便会提供他在维基语录中的链接。而且加入的这些文章具有倾向性,他人为了中和这种倾向性肯定会继续加入其他更多的文章。评论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文章数不胜数,难道都应该加入该条目中吗?请看看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镜像站或者原始数据库,“您可以在条目里加入相关网站或资料来源的连结,但过长的连结列表会对条目内容喧宾夺主,而对维基百科造成破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33 (UTC)[回复]

首先,在是否有“喧宾夺主”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这两条目问题不大,无论在空间的占用及呈现上,都并没有占超过5%的空间,而且也不是在显著的文章前面。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镜像站或者原始数据库的原则指的是拷贝及贴上的情况(copy and paste),不管篇幅的多少,个人也觉得像论坛的转载是不适合的。但以上的论点,都不是指提供连结上,再者,目前提供的连结多为历史文件,符合我见过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百科全书格式,其多会列一些关键历史文件,希望你能从此理解,这并没有“喧宾夺主”(不管在内容比例上及内容呈现上)或著是“破坏”的问题。Hanteng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8 (UTC)[回复]
其次,个人觉得您提到倾向性的问题,我想这才是您采取行动的动机,但个人建议,除了假设编者的善意之外,更要假设读者的识别能力,若读者只是见到标题而没注意到该篇文章为在文革时期蒋介石写的批评的话,可以在该文稍加日期及作者介绍,正因为蒋介史及文革都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重要历史条目,而不是当代某个网友的个人评论,我不觉得会有误导读者之嫌。反之,若为了要避免倾向性,而粉饰历史上尖锐的事件,这无助于百科全书的书写,更是误解维基百科的NPOV原则,是吧?Hanteng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8 (UTC)[回复]
To 异国风,该抗议的可以抗议,但语调可以稳一点。Hanteng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8 (UTC)[回复]
汉腾兄说的是,Philip兄台,抱歉我激动的语言,呵呵,狭隘了。请不要因此打扰兄台的心情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9:14 (UTC)[回复]

希腊语

  • 你好,将繁体字的希腊语页面提交删除的原因是繁体字的“希腊”与简体字的“希腊”有分别,在简体环境下两字一样,但繁体用户会变成错字。将此页面删除后才可以把希腊语页面重定向至繁体字的“希腊语”。:) Josenel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5:07 (UTC)[回复]

那算各打五十大板吗?

  • 如果算,我愿意服膺此处置,也对自己态度,愿向阁下致歉。不过,请阁下以后多注意资深维基人的讨论言语。希望下回碰到有人率先口出“胡扯”“发疯”字眼时候,阁下能像这回相同的,第一时间内秉公处理。另外,即使维基现今政策有所模糊或有所差距,但是两三回编辑战就至元维基申请CU,或公开讨论内同时列出维基用户与其用户可能违规的IP之行为,我仍认为不当,对此,我会相当相当注意的。到时如有意见相左及冒犯之处,在此先抱拳一下。--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38 (UTC)[回复]

关于你在百度中的修改

你对“批评者观点”中加入来源请求的解释为“个人blog和论坛文章不能作为参考资料”。这一点我以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确,若是描述某客观事实或规律,个人blog和论坛文章确实不能作为参考资料。但请注意,这里表述的是观点而非事实(前面以“批评者指控”等开头),难道个人blog和论坛文章连存在某种观点都不能证明吗?这我无法同意,因此我对这些段落中的来源请求作了回退。

另外我以为某些稍微动动手就能找到答案的问题不需要来源请求——譬如在中国大陆ping一下baidu.jp,这是举手之劳,且目前还没有ping不通的报道。就和“火会发光”不需要来源请求一样。如果连这种信息也需要加来源请求,那条目就根本无法写下去了——何况文中的措辞是“有网友对此网站的IP进行了ping测试”,意即这是个人试验结果而非权威结果。

--Sandycx (倾计) 2007年12月16日 (日) 11:15 (UTC)[回复]

请问

你有没有办法将Geobox River(Template:Geobox River)的模板宽度弄小一点呢,照英文百科copy出来好像宽度大了一点。 --Eliot 2007年12月19日 (二) 11:15 (UTC)[回复]

我没什么话说了。除了佩服,还是佩服。—Eliot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8:47 (UTC)[回复]

间隙连接条目的插图

尊敬的PhiLip,你好。我发现间隙连接条目的插图中有一个错误,“胞内空间”应该是“胞外空间”。英文版的插图上有相同的错误。可否请您如果有空的话,修改一下?多谢!祝好。—蔡善清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21:27 (UTC)[回复]

黑胡椒

一个小建议,黑胡椒品种一节,建议去除【黑胡椒子与白胡椒子】的图片。与【黑、绿、红、白胡椒子】有点雷同且略显拥挤。—木木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2:50 (UTC)[回复]

禽龙正在进行特色条目候选,请求阁下前往关注,并进行投票或留下意见。我会在1月8日回来,届时将对各位的意见作修改。—hoseumou 2007年12月30日 (日) 13:12 (UTC)[回复]

先后不分,真假不分,是非不分,爱上朝,不上朝,若皇帝般

实在太夸张。从时间先后顺序明显可以看出显然是"空艇"引用的论坛页出示没有GFDL的内容,而已有GFDL字样的作者页明显出现时间先于论坛页,试问,如果论坛页出现时间在作者页之后,作者怎么可能"引用"论坛页?作者有什么方法在作者页引用尚未存在的论坛页?用时光跳跃去未来引用论坛页再回来发布再作者页? 也罢,既然随便几个论坛引用最先出现的网页,还没有GFDL授权字样,就变成所有的字样都没有GFDL授权了。维基百科这样看事情,我也不会再接受维基百科这般先后不分,真假不分,是非不分的的行事风格摆弄整人了。删除我的条目的那个PhiLip还是百无一用是书生Shizhao删了就请假到1月11日,架子这么大,像皇帝样爱上朝,不上朝,呸。最让我火的是,论坛页与作者页的作者其实都是我本人,不相信就教PhiLip还是百无一用是书生Shizhao连络作者页的作者信箱与论坛页的作者信箱,我一定会在两个信件都回:

"先后不分,真假不分,是非不分,好个维基。"这么一句话

以为识别两个是我本人。

我自己写的东西既然还因为论坛乱转要变成没有我自己的版权。

我火了,我决定不要再来拜访维基百科,既然维基百科先后不分,真假不分,是非不分,连作者自己的版权都要胡乱判定一通,我自己写的东西还给我找这么多麻烦,解释了个老半天还派了个架子老大的家伙PhiLip还是百无一用是书生Shizhao删文就走人。这种昏庸自大的百科,没有任何拜访的必要。祝你们早点被箝制网络言论自由的中共网军骇客骇翻,或是被金盾工程完全封锁,我知道中共当局对标榜言论自由的维基百科很有意见。不过反正PhiLip还是百无一用是书生Shizhao与中共当局都是一个样的,先后不分,真假不分,是非不分,爱上朝,不上朝,架子倒都跟皇帝一样。我本来就不是奴才,没必要没事上来给这些皇帝整。哼! Orangedayday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16:59 (UTC)[回复]

报告破坏

关于“法律及社会事务学会”条目被删除

Philip: 为何 阁下删除上述条目?连本人制作的临时页面内容都被删除?!这是本人编写的心血而非侵权哦!希望 阁下能作解释。 Thanks! Caruso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22:48 (UTC)[回复]

Geobox River

关于Geobox River的模板好像有一点问题, 例如“流域面积”跟“长度”等等资料无法显示。可否请您修正一下,THX。Eliot (留言) 2007年1月3日 (四) 22:48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能作为自身的参考来源

你好,请问七家湾溪欠缺许多来源依据,关于来源依据是不能以A条目内容做为依据,借用于B条目,请问维基百科那里可以找到此类的说明讯息,谢谢。-yiken (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1:24 (UTC)[回复]

SVG向量图

您好,我想请您帮忙绘制三张SVG图片。现时维基共享资源的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旗中华民国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会旗中华民国足球协会会旗都有重新上传的必要:前者是不够标准,后二者是都已经更换新旗帜。我拥有正确图片,但我不会制作SVG,希望您可以帮忙绘制并重新上传,请您回复,谢谢。—jitcji (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5:08 (UTC)[回复]

谢谢您!—jitcji (留言) 2008年1月7日 (一) 14:44 (UTC)[回复]

这个条目的TA标签好像有问题,条目开始部分有以下字样:

T|zh-hans:指环王:王者归来;zh-hant:魔戒三部曲:王者再临;

<<指环王:双塔奇兵 | 这是系列的结束

木木 (发呆中) 2008年1月9日 (三) 16:20 (UTC)[回复]

Middle America (美国)

如果是这样,使用“Middle America”作为条目名就可以了。反正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不用消歧义。--minghong (留言) 2008年1月12日 (六) 18:46 (UTC)[回复]

关于“黄蒙拉/temp”条目被删除

想请问阁下删除条目黄蒙拉/temp的原因,让本人能够对将来条目编写有所改善,及尝试挽救该条目。—Keimaggie (留言) 2008年1月14日 (一) 16:34 (UTC)[回复]


谢谢你快速的回复。首先想指出一点的是,阁下所指的“黄蒙拉/temp与原侵权内容黄蒙拉内容大致相同,只是修改了分段而已”,本人是询问了首位删除者Eky-♪关于条目哪一部分是侵权部分,而本人亦根据其意见作出修改,并以自己的文字修改条目,成为后来"黄蒙拉/temp页面",其他没有指出侵权的部分,本人仍旧使用原内容是因为那些内容的确是本人以自己的文字编写。而引用他人的文字的时候,亦加上引号及出处。—Keimaggie (留言) 2008年1月14日 (一) 17:01 (UTC)[回复]


十分谢谢你之前尽快的回应。谢谢你告诉我“何谓侵权”,但可能是我太笨吧,我不太明白。
这是我第一次编写wiki,希望让更多人认识一个中国出色的小提琴家黄蒙拉,我是很用心地编写,看了很多昔日报章,然后才编写。如果说首位删除者说我是侵权,我是理解的,因为该段我是从原文抄写。但其后所指的抄袭,我真的不能理解,尤其是当第二次回应指出我从阁下所指的网页中抄袭,我肯定是没有,我之前没有到访过。而且阁下所指的其中一个网页(像是论坛那个),那是从报章中报导[我的参考内容中所指的报章]原文直抄。如果你说有抄袭的成分是指得过什么奖,与什么乐团合作过的话,那可是有点那过。
我想指出我并不是不愿意接受批评,而是不清不楚,或者是过度严苛的要求的话,现时的我是不能理解和明白。现在能够回复条目与否我也不太在意了。我只是想说说我第一次参与wiki的感受而已,的确是很困难,而且十分失望及沮丧。我想我也没有多大意欲参与编写条目,做过好好的观众好了。
最后,谢谢阁下,Eky-♪和wiki明白到要传播知识予其他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Keimaggie (留言) 2008年1月15日 (二) 15:09 (UTC)[回复]

再提SVG向量图

先前曾拜托您制作更标准的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旗中华民国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会旗中华民国足球协会会旗三张图片,您回以11日后联系。现已过去一个星期,担心您忘了此事因此再次留言。请问现在状况如何?— JITCJI  汝为地球人,不可不知地球事  2008年1月18日 (五) 15:25 (UTC)[回复]

感谢您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我以后也会学习如何制作SVG,不用再麻烦您了。— JITCJI  汝为地球人,不可不知地球事  2008年1月20日 (日) 07:25 (UTC)[回复]

re:管理员

谢谢你的好意了,但我不想当管理员,我只是路过看见侵权条目,有空才帮忙一下罢。--SGT.Evers (留言) 2008年1月21日 (一) 17:38 (UTC)[回复]

艾萨克·牛顿

艾萨克·牛顿正被提名特色条目,请关注。—木木 (发呆中) 2008年1月22日 (二) 07:23 (UTC)[回复]

PhiLiP你好, 我是德语维基百科的User:chrislb。在那边我们发现你把commons:Image:Chinese Taipei Football Flag.svg更新,上传一个新版本。我觉得你的办法可以出了一些问题。第一,用本图像旁边说明样子一下子错(我们一个用户今天在de:Diskussion:Liste_der_chinesischen_Flaggen发现),第二,没办法描述以前用的版本。你能不能恢复以前的样子后上传另外一个图像呢?如果我的意见不方便麻烦你和我联系一下。谢谢 --Chrislb (留言) 2008年1月23日 (三) 17:16 (UTC)[回复]

谢谢您回答。我觉得至于历史原来的可适用。关于原来的图像我在commons问一下怎么办。我让他们办事。-Chrislb (留言) 2008年1月29日 (二) 19:38 (UTC)[回复]

Re:管理员

谢谢您的好意,可是我认为我自己的事情太多,无法担任管理员的职务,但我还是很乐意继续帮忙拯救即将被删除的条目,祝愉快。─kakoui (留言) 2008年1月26日 (六) 05:20 (UTC)[回复]

一堆问题

  1. 为免有所谓的“编辑战”的误会,被无端施以保护,特知会一声有关Template:电视广播有限公司频道列表的修改和意见:
    1. 你的修改加大了字体,会令“台湾TVBS频道”的“道”字,掉进另一行,排版上并不美观,故改回原版。
    2. 请问加入logo于这些模板上,到底犯了什么合法使用方针?数量有限且仅供辨认,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合理使用,但我倒没有什么所谓,只是有不少模板均加入此等logo,又是否需要处理?
    3. 因为没有了利于辨认的logo,“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一名亦未必所有人都认识,故加入“无线电视”四字,阁下若有更好的方法,欢迎提出。
  1. 有关保护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一事,本人深感失望,阁下作为管理员的处理手法,亦似乎是“有头没尾”。
    1. 我并没有删走任何user:Railhk0512内容,我只是将内容改写,将部分次要的资料放到注释,一来我不明白有什么天大的事要为了几个字封禁整个条目,二来所谓“编辑战”维持了很短的时间,阁下不选择先调解“小事化无”,反而立时保护“小事化大”,未免有点便宜行事。
    2. 在保护页面要求“讨论”的user:Railhk0512,在保护之后就不发一言,我根本不知他/她想讨论什么,到底这次保护行动是为讨论共识,还是“为保护而保护”,白忙一场?这令其他维基人无法编辑条目,这样说得过去吗?

SRRS 2008年1月28日 (一) 12:20 (UTC)[回复]

1.保护之后,要求讨论的user:Railhk0512没有对内容作任何讨论,您作为施以保护者,亦没有引领讨论,保护之后您跟user:Railhk0512就将问题置诸不理,证明保护行动根本无法解决问题。我希望您,作为管理员,作为授权者,以后要三思而行,因为你的权力比一般编者大,不要偏听。

2.就当是回退(虽然我不尽认同),但明显我跟user:Railhk0512都知悉3RR,即几乎肯定不会出现第四次回退,你应该等待第4次回退出现才作保护,你可以先来信给双方了解,而非在两方都“合法”的情况下就保护条目,所谓的“编辑战”早就完结了,那么到底保护的意义何在?为保护而保护?

3.近500次编辑中,你似乎亦有参与编辑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虽然是很少的改动,但如果“从严执法”的话,您似乎有违管理员的避嫌守则。

4.我一向乐意遵守合理使用原则,规则如此我没有反对意见,但是Template:Now宽频电视频道Template:亚洲电视频道Template:香港有线电视频道列表Template:CCTVTemplate:中国大陆电视台Template:新鸿基地产Template:恒基兆业地产Template:长江集团Template:港铁路线及服务等等等等都有类似情况,希望得到一视同仁的处理。SRRS 2008年1月29日 (二) 18:17 (UTC)[回复]


续Re:

1.其实我没有要求您避嫌,我也认为无伤大雅,因为你改动的地方很小,合乎情理,只是在“从严执法”的情况下是有问题。你引用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编辑被保护的页面,就象太平盛世引用“战争合法杀人”作理由一样,因为据资料,条目当时并未受保护。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编辑被保护的页面第一句就清楚指出“在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上”,而不是在非保护的情况下。你这样来解释方针未免是硬拗。

2.我指的没有讨论,不只是数算大家的编辑次数,而是因应的他的编辑内容作讨论,修改原版内容的是user:Railhk0512在先,他只质问我甚为么修改它,保护之后,你跟他有否就内容应如何修订讨论过吗?保护过后只是追究“谁动手打人”、“打了多了拳”,这对推动维基条目有什么意思?

3.我请你用一下同理心,你自己也认为你之前的编辑不涉在内容,要你避嫌是不合情理的。你倒又不想想所谓“编辑战”,在你施之保护之前早就结束,而毋须再保护“冷却”?你作为“授权者”,而我不是,你应该慎用你的权力,你当然要比一般编者有更多的考虑,但你的考虑重点只是数着编辑次数和一个skype短讯,而没有考虑情况是否有保护的实际需要。

4.我们来看看wikipedia:编辑战,中文版方针是写得不清不楚的,什么“不断地互相删改对方的编辑内容”,连3RR都未过,何来“不断”?既然不构成编辑战,又何来保护的理由?如果未过3RR就保护,那么只要各人回退一次就可以保护,那管理员们岂不是忙透了?当然,英文版的edit war也提到编辑战不单单看次数,而是看行动,我跟他都在清楚3RR的情况下行事,你眼中“战事”早就无疾而终。

5.由此至终,我认为此乃小事一宗,我已经两次催请user:Railhk0512步入正轨讨论条目内容,其实到现时为止我也不确实知道他编辑的理由,他至今都不曾说过,只是反问我两次,他编辑在先耶,我只能瞎猜他的编辑动机,对我的编辑作了一个详细的解释,在他的讨论交待。你作为管理员,除了按照他在skype短讯行事,有没有叫他解释自己的编辑理由?想办法以一个毋须用到自己权力的方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就架起御赐刀剑来?我对此,跟你一样,都很不满。SRRS 2008年1月30日 (三) 05:31 (UTC)[回复]


再续RE:

首先,我要报告条目已经解封了,但讨论内容的成果呢?一点都没有。user:Railhk0512没有讨论内容,我在他的讨论页写了一大篇东西解释我的编辑,他就是不闻不问,你亦只重申你“有法可依”,强调你有权这样做,对今次被保护对象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条目做过什么建设性的讨论?倒看不见。

第二、所谓“在极端情况下...由于编辑战、恶意破坏,也可以被封禁。”,我实找不到说明当天的情况,有多“极端”?而且既你自称当天“战况激烈”,去到这么“极端”,那你应该是封禁我俩,但不关保护条目的事,你每每引用的方针都是张冠李戴,我实在想不透。

第三,我没有二元逻辑分法,请不要诬蔑,我不知你是否选择性失明,我早早说过是否编辑战,是否保护,应看实际情况、实际需要,理由上面已经很多,你凭什么认为情况极端?你凭什么认为保护能解决问题?你毋须在众多方针东找一句、西找一句来断章取义回应我,我是跟你讲道理。

第四、“保护方针”跟“管理员避嫌”是两回事,本事就不应拿来相提并论,不要逻辑混乱。就法论法,你肯定是技术犯规,只是道理上说得通而已。

真的很失望,三位关系人,只有我“孤掌”讨论实质的修改内容,另外两位都在抛方针,论谁人犯错,谁人没有犯错。

最后,我没有想过提告你,我不满的是你作为理管员的处事手法,未至于是弄得这么大。所以选择我在讨论页解决,你毋须邀请我提告。SRRS

阁下在整合此模板与Template:电视节目信息框时,把助理编导改为助理导演,但无线是称前者的,请改回。— Khris Khen  talk  2008年1月29日 (二) 08: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