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贡生,是中国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的一个人物,字致中。是广东省高要县的一位贡生,严监生之兄。书中第六回描写他虽然系“优贡”,却横行乡里。他强圈已经强卖给邻居王小二的猪,并打伤前来讨要的王小二哥哥的腿。他又讹诈黄梦统,虽然并没有借给银子,却硬要偿付大半年的利息,并强夺黄老汉的驴和米。两人告到知县那里,严贡生避往省城。严贡生与新婚的儿子儿媳自省城回家,却将吃剩的几片云片糕说成治疗晕船的贵重药物,以此恐吓船家,赖掉船费。严监生死后,他又欺凌守寡又丧子的弟妇赵氏,让他新婚的二儿子继承弟弟的产业。
参考
《同体异形:严监生、严贡生比较论》,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