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德弘礼
具德弘礼(1600年—1667年),又作宏礼,字具德,俗姓张氏。会稽(浙江绍兴)人,明末清初临济宗僧人。[1]于普陀寺出家。 1573年前往安隐寺参谒汉月法藏,密云圆悟的第三代传人,得法于三峰寺汉月法藏,[2]清初任灵隐寺住持。 主事灵隐寺期间,历时十八年,募资重建灵隐寺,[3]于清圣祖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竣工;沿于元朝明代禅风,开堂说法。[2] 师于崇祯十一年,[1]主持云门光孝寺,实行刀耕火种,一代古德典范。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主径山法席。[4] 于康熙六年十月示寂,世寿六十八,法腊四十七。存有《具德礼禅师语录》三十卷。
弘法
明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具德和尚至杭州灵隐寺,从谭吉弘忍禅师,协撰《五宗教》。于弘忍禅师示寂之后,具德禅师方四处云游挂单,曾于会稽、扬州等处开坛宣法。[5]
具德和尚在灵隐寺重兴启建后,命其弟子戒显任寺院住持,弘礼自退居杭州双径寺。于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赴扬州天宁寺为巨渤和尚封塔,为众应机说法。七日后圆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