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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中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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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中(?—?),宋朝政治人物。

生平

历官监察御史,江南东、西两路宣谕史。绍兴五年(1135年)夏历四月,巡视宁国县。官至参知政事。有金人遣使讲和,刘大中与赵鼎皆以为不可,秦桧大怒,令萧振以不孝之名言其罪,十月丁巳,罢参知政事。[1]刘大中被贬处州(今浙江丽水县)[2],赵鼎亦罢相。

参考资料

  1. ^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八十四下帙八十四
  2. ^ 《宋史》卷二一三《表》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