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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 (太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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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15世纪—15世纪),元善河南开封府太康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庆是宣德四年(1429年)的举人[2],授广平府训导,调任西安府,边境士民向往其风采。有一位军户出身者以父亲年老需代充正军,他向主帅说:“这人有才干能够大用,应该爱惜成材。”主帅听从他的说话,其人后来官至参议;宣德九年(1434年)刘庆陞密云县教谕,后在肃府左长史任内致仕。儿子刘湜中弘治十二年进士,两次担任县令,官至南京户部员外郎,两父子也有才名[1]

引用

  1. ^ 1.0 1.1 民国《太康县志·卷十·人物传下》:刘庆,字元善,任广平府训导,调西安府,边士向风,有军武姓者以父老当代,庆语主帅曰:“此予器,识必大用,宜爱惜以成材。”主帅从之,其人后至参议,九年升密云教谕、肃府左长史致仕。子湜中进士,两为县令,以循良名陞南京户部员外郎,剔宿蠧人咸服其能,未几卒,父子皆有才名。
  2. ^ >民国《太康县志·卷八·出身表》:举人 明……宣德 ……刘庆 己酉,王府长史

参考文献

  • 民国《太康县志》·卷八·出身表
  • 民国《太康县志》·卷十·人物传下
官衔
未知 明朝密云县教谕
1434年-正统年间
继任:
张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