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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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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论(英语:Nominalism),形而上学的观点之一,根源于古希腊柏拉图学派(见:柏拉图主义),经中古欧洲经院哲学家发展,长时间成为哲学探讨的主题。在哲学中,它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争论,它讨论的是关于事物的概念(共相)与实在事物之间,存在的关系,与其出现的先后顺序。唯名论认为现实事物并没有普遍本质,只有实质的个体是存在的;共相非实存,而是代指事物性质的名称,故称“唯名”[1]

唯名论的立场与唯实论相反,但因为基督教教义的影响,唯名论的发展略晚于唯实论。在唯名论之下,发展出两种版本的唯名论哲学。第一个立场认为不存在一个共相,只有一个一个分别的实存事物。第二个立场,又称概念论,则认为,共相是由实存事物所推导出来的,所以实存事物存在先于共相。但是,共相一旦被建立之后,它就是存在的。

在西方哲学史中,最早对唯名论概念进行讨论的哲学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其弟子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最早完成唯名论这个哲学体系的哲学家。中古欧洲最早提出唯名论的神学家是法国的洛色林。唯名论与唯实论的对立就是中古西方哲学史中的共相之争

唯名论简述

唯名论有几个核心的论证,一个是共相问题,讨论共相是否是实存的。另一个则被称为玫瑰问题。

普遍性问题

唯名论者认为,只有感官能够感受到的,个别的存在,共相是不存在的。共相只是由感官虚构推论出来的,一种概念。

另一个比较弱的唯名论立场,称为概念论,它介于实在论与唯名论之间。他们认为,共相是由个别的性质所推论出的概念。但是,共相既然是由个别的共通特质,经过理性推导出来的,因此它存在于理性中。即使某一个体毁灭了,普遍的共相仍然是存在的。

玫瑰问题

玫瑰问题则是以玫瑰的颜色及香味出发。

极端唯名论者认为,玫瑰有各式不同的颜色、外形与香味,因此,玫瑰这个共相概念,是不存在的,只是文字性的概念。不存在某种完美的玫瑰,只有各别的玫瑰,因为感官及思考,被归纳出玫瑰这个共相概念。

概念论者认为,玫瑰虽然有不同的外形及香味,但因为在不同玫瑰之中,拥有相同的特质。因此,我们才可以由感官经验,推导出一个玫瑰的共相。在理性中的玫瑰共相,它不依赖个别的玫瑰,它有自己的性质,因此可以独立存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