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相似性
家族相似性(德语:Familienähnlichkeit),即用同一个字代表不同的事物或者状态。这些事物或者状态,虽然彼此之间不同,却如家族成员般从属于同一家庭,而具备某些相似的特征。这是维根史坦意义理论(Meaning Theory)的一个概念。[1]
举例
维根史坦尝以“game”(游戏)一词阐释家族相似性。维氏称,在日常生活的语言里,“游戏”一词可指称各种活动,如“下棋是一项game”,“打棒球是一种game”,“人生是一场game”云云。但这些被称为game的活动,却无相同的特质。所具备的,祇是家族相似性而已。正如一家之中,兄弟姐妹,个个长得相似。似在神韵者有之;似在体型者有之;似在眉目者有之:唯其特质并不相同。但他们并不因此就不从属在同一个家庭。[1]
含义
传统哲学家认为,同一字词所指的事物或状态,必具有同一种特质。而维根史坦反对本质主义,认为同一字词所指的事物或状态,特具有家族相似性耳。维氏以“game”一词所指之丰富,作为对此种传统观念的辩驳。[1]
参考资料
参见
- 使用理论(Use 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