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贤 (清朝)
生平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二日,由广西右江道道员升任广西按察使[1]。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6月),清廷根据岑春煊查奏。于闰五月十三(1903年7月7日),因广西官场混乱,清廷下令将广西巡抚王之春、提督苏元春、布政使汤寿铭、按察使希贤革职查办[2][3]。兄世袭一等继勇侯吉林将军希元。
参考文献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志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清实录》广西资料辑录 6.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8.08: 357. ISBN 7-219-00785-X.
- ^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第一节 省级机构》. 广西地方志. [2013-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 ^ 广西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广西文史资料选辑 第38辑 晚清广西大事记、广西文史资料目录. 广西区政协文史资料编辑部. 1993.10: 38–39.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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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廷燎 |
清朝广西按察使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二 - 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十三 1901年4月30日 - 1903年7月7日 |
继任: 刘心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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