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荫槐
常荫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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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8年12月31日—1929年1月10日 | |
继任 | 万福麟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76年 大清盛京将军管辖区昌图厅奉化县 |
逝世 | 1929年1月10日(54岁) 中华民国奉天省沈阳县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常荫槐(1876年/1888年—1929年1月10日),字瀚襄,又作汉湘,吉林省梨树县刘家馆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奉系要人,由于与张学良争权,张派高纪毅将他就地正法,得年54岁。
生平
生于官僚地主家庭。1910年奉天法政学堂毕业。1926年6月至1927年9月,担任交通大学唐山分校校长。
1926年(民国15年),常荫槐就任京奉铁路局长。同年12月,任安国军交通总长。1927年(民国16年)6月,任北京政府潘复内阁交通部次长。潘复兼任交通总长,常荫槐代理总长事务。此外,还兼任关税自主委员会委员。7月,调任黑龙江省长,兼任陆军行营总执法处处长。
张作霖死后,1928年(民国17年)7月,任东北保安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省长、东北交通委员会委员长。同年12月31日,随着东北易帜,改任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1929年(民国18年)1月10日,杨宇霆向张学良提出成立东北铁路督办公署,并派常荫槐为督办,对张学良进逼颇甚。张学良夜间约杨宇霆、常荫槐聚餐,却命警务处长高纪毅、副官谭海等人在筵席上将杨、常两人紧急逮捕并处决。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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