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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荫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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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荫槐
中华民国 第1任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28年12月31日—1929年1月10日
继任万福麟
个人资料
出生1876年 (1876)
 大清盛京将军管辖区昌图厅奉化县
逝世1929年1月10日(54岁)
 中华民国奉天省沈阳县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常荫槐(1876年/1888年—1929年1月10日),字瀚襄,又作汉湘吉林省梨树县刘家馆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奉系要人,由于与张学良争权,张派高纪毅将他就地正法,得年54岁。

生平

生于官僚地主家庭。1910年奉天法政学堂毕业。1926年6月至1927年9月,担任交通大学唐山分校校长。

1926年(民国15年),常荫槐就任京奉铁路局长。同年12月,任安国军交通总长。1927年(民国16年)6月,任北京政府潘复内阁交通部次长。潘复兼任交通总长,常荫槐代理总长事务。此外,还兼任关税自主委员会委员。7月,调任黑龙江省长,兼任陆军行营总执法处处长。

张作霖死后,1928年(民国17年)7月,任东北保安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省长、东北交通委员会委员长。同年12月31日,随着东北易帜,改任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1929年(民国18年)1月10日,杨宇霆向张学良提出成立东北铁路督办公署,并派常荫槐为督办,对张学良进逼颇甚。张学良夜间约杨宇霆、常荫槐聚餐,却命警务处长高纪毅、副官谭海等人在筵席上将杨、常两人紧急逮捕并处决。

参考文献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创设)
黑龙江省政府主席
1928年12月 - 1929年1月
继任:
万福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