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办事大臣
钦差库伦办事大臣(蒙古语: Khüree amban noyan)是清代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设置的驻札大臣,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置[注 1],驻大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一般由满人出任,首任大臣为诺木珲。设副职帮办大臣一人,通称蒙古办事大臣,由蒙古王公、台吉担任。宣统三年(1911年),外蒙古独立,末任办事大臣三多被哲布尊丹巴政权驱逐返京。
沿革
雍正九年(1731年),于大库伦设“互市处”,由理藩院派驻司员管理。乾隆二十六年置办事大臣。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置帮办大臣一人,定为额缺。属员有印房章京、理刑司员、管理商民事务司员、笔帖式等官。在恰克图另设有办事司员一人。
职权
- 监管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及其属民(沙毕纳尔)
- “理俄罗斯边事”[1],管理蒙古边界卡伦、商贸等事务
- 恰克图通商事宜
- 管理库伦、恰克图等地的汉商(乾隆四十二年以后)
- 监理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二盟事务(乾隆五十一年以后)
官印
库伦办事大臣所用官印刻满、蒙、汉三体字,满、汉文用篆体。[2]
历任库伦办事大臣
- 乾隆朝:诺木珲、福德、丑达、索琳、福鼐、庆桂、柏堃、傅清额、勒保、松筠、普福、博兴、特克慎。
- 嘉庆朝:普福、佛尔卿额、阿尔达西的、德勒克扎布、玉衡、福海、綳武布、台斐音、苏冲阿、长庆、巴彦图。
- 道光朝:广庆、松长、乐善、奕颢、廉敬、阔步通武、福瑛、祥康、文庆、钟祥、容照、麟庆(未赴任)、成凯、丰伸、玉明。
- 咸丰朝:纳勒亨额、明谊、色克通阿、景纹。
- 同治朝:特克慎、文盛、张廷岳、志刚。
- 光绪朝:英奎、文格、奕榕、喜昌、桂祥、色楞额、安德、桂斌、连顺、兴廉、丰陞阿、德麟、朴寿、延祉。
- 宣统朝:三多、綳楚克车林(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