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鲍笑薇
曾鲍笑薇 Selina Tsang Pau Siu-me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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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配偶 | |
任期 2005年6月21日—2012年6月30日 | |
行政长官 | 曾荫权 |
前任 | 董赵洪娉 |
继任 | 梁唐青仪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46年(77—78岁) 葡属澳门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 |
配偶 | 曾荫权(1969年结婚) |
儿女 | 曾庆衍 曾庆淳 |
宗教信仰 | 天主教 |
曾鲍笑薇(英语:Lady Selina Tsang Pau Siu-mei,1946年—)本名鲍笑薇,于澳门成长,是第二至第三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妻子,第二至第三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配偶。
简历
鲍笑薇是澳门已结业多年之饼家──元记饼家家族成员。父亲为鲍元羲,他原是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之后由代理绿宝汽水开始,白手兴家创业,成为澳门的饼家。曾鲍笑薇有两姐一兄;其二哥是澳门体育界知名人士、澳门篮球总会理事会主席鲍马壮。[1][2]。
鲍笑薇年少时,在澳门圣罗撒女子中学毕业,后来寄居其姊位于香港西摩道之家在香港工业专门学院攻读商科,与曾云家为世交,毕业之后在蚬壳石油任职秘书。由于她与曾荫权是远房亲戚,自小认识,青梅竹马,最后两人在1969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长子曾庆衍,次子曾庆淳。
曾鲍笑薇热心公益,参与多个香港的慈善组织活动,如身体力行帮忙弱势群体,救助被遗弃动物,于曾荫权就任行政长官期间担任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会长、香港女童军总会会长及香港公益金会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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