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珉案
梁慧珉案是发生于1992年的一场泄密案。1992年9月30日,香港《快报》女记者梁慧珉采访中共“十四大”会议。会议结束后,她申请采访日本天皇明仁访华,被当局拒绝,正准备动身返回香港前,于10月15日凌晨,5名自称北京市政府的人员进入她下榻的松鹤酒店,将其拘捕。[1]
新华社随后发出文稿,指梁慧珉9月底抵北京后,贿赂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新华社副主编吴士深,取得江泽民“十四大”报告(绝密级)送审稿。同年10月,吴士深叫人将这份文件传送到香港给《快报》一名编辑部主任,该主任收到文件副本后,立即通知身在北京的梁慧珉,将她保留的文件复印本销毁,她在酒店洗手间燃烧文件时,酒店工作人员曾往房间查问。10月5日,《快报》全文刊登了江泽民“十四大”报告。
梁慧珉被拘留期间,《快报》高层人员赴北京营救,到了10月31日,新华社发稿指梁慧珉认罪态度良好,会把她释放,限令在一段时间内离开北京,并且两年内禁足中国大陆,她于同年11月返回香港。至于向梁慧珉提供消息的吴仕深及他的妻子马涛,则分别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六年。
梁慧珉回港后,并无讲述这次事件的始末。过去曾多次批评中国政府压制新闻自由的香港记者协会,当时对案件的评价:“本会认为,预先披露亦不会影响国家安全,顶多令政府尴尬,不应以国安法治罪。即使梁慧珉以金钱换取有关资讯,亦只可以涉嫌贿赂罪名审理。 ”[1]
相关人物
- 梁慧珉,资深香港传媒人,曾在《快报》、《星岛日报》等多间香港传媒机构任职,曾采访过包括六四事件在内的重大新闻。2003年加盟香港宽频,协助创立香港宽频数码电视,并担任香港新闻台主管,于2008年离职。之后前往屯门的珠海学院任教。其丈夫司徒元是有线电视新闻部中国组总监,其家翁司徒强曾为新华社香港分社外事部副部长,而司徒强之胞兄,则为已故支联会主席兼立法会议员、泛民主派元老司徒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