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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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参(1572年—17世纪),叔完江西吉安府安福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元参童年时已经以诗文闻名,到崇祯六年(1633年)中举人,当时已经六十二岁,十三年(1640年)成特用出身[2],获授永春知县,其后罢归回乡,散尽家产不为子女筹划,文章有《左传》、《国语》、《国策》意味,老而弥坚[1][3]

引用

  1. ^ 1.0 1.1 乾隆《安福县志·卷十一·人物志》:王元参,字叔完,髫年即以诗文名,崇正癸酉乡举,时年已六十二矣,授永春令,罢归尽散家产不私为子计,文雅有左国笔意,老而弥工。 旧志
  2. ^ 乾隆《安福县志·卷八·选举志》:崇正六年癸酉科乡举……王元参 庚辰特用进士……崇正十三年庚辰科魏藻德榜……是年钦赐史惇榜特用出身……王元参 有传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隆武)时下游疆吏:……王元参,字叔完,安福人。崇祯十三年特用。永春知县。

参考文献

  • 乾隆《安福县志》·卷八·选举志
  • 乾隆《安福县志》·卷十一·人物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
官衔
前任:
王国光
明朝永春县知县
崇祯年间-隆武年间
继任:
唐朝卿
清朝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