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安
王怀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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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15年12月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逝世 | 2015年5月23日 中国北京市 |
籍贯 | 四川省自贡市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王怀安(1915年12月—2015年5月23日),原名王玉琳,男,四川自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之后参与学生运动,后担任东北哈尔滨特别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兼司法部办公厅主任、人事厅厅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害。1979年,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副院长[1][2]。2015年5月23日,在北京病逝。[3]
参考文献
- ^ 最高法首颁 王怀安等25人获“功勋天平奖章”. 新华网. [2014-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12).
- ^ 王怀安. 中国法院网. [2014-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7).
- ^ 最高法院原副院長王懷安逝世. 文汇网. [2015-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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