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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黻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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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黻炜(1887年—1952年)[1]龄希湖北黄冈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学家。[2][3][4]

生平

毕业于京师大学堂。1905年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法政大学。其间加入中国同盟会。毕业获法学士学位。归国后,参加清廷举办的考试,获授优等举人[2]

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部秘书长。1913年任北京政府司法部秘书及司法部参事。1913年10月,任奉天财政司司长。1914年1月,任北京政府内务部参事。1915年11月,任全国选举资格审查合审查员。袁世凯称帝时,任大典筹备处咨议。1916年,任北京政府内务部次长,后来改任北京政府交通部次长兼铁路督办。1927年,任蒙藏院副总裁。[2][3]

1928年告别政界,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北平大学法学教授。1932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参事处参事兼编译处主任、实业部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委员。1949年,免本兼各职后,出任行政法院院长,不久到台湾[3]

1952年,王黻炜逝世。[2][3]

著作

  • 《中国货币论》
  • 《中国财政》
  • 《比较宪法学》[3]

参考文献

  1. ^ 《民国人物大辞典》作生于1887年,卒于1952年。《中国留学生大辞典》作生于1877年,卒于1952年
  2. ^ 2.0 2.1 2.2 2.3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年
  3. ^ 3.0 3.1 3.2 3.3 3.4 周棉.中国留学生大辞典.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永久失效链接]
  4. ^ 刘国铭,《民国职官年表·人名录》校读,近代中国研究,2009年08月15日. [2015年2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