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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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物品(英语:private good)是经济学中商品的一种分类,相对于公共物品,从需求方面的观点上,具有“竞争性”;从供给方面的观点上,具有“排他性”。[1]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的商品都是私人物品。
“Private good”的各地常用译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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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私人物品 |
台湾 | 私有财[2] |
港澳 | 私用品 |
日本 | 私的財 |
韩国 | 私有財 (사유재) |
特征
竞争性
竞争性,是指当一个人消费该商品时,会减少其他人对这种商品的效益。比如说,如果某人吃了蛋糕,另一个人就吃不了这个蛋糕,所以蛋糕就具有竞争性。
排他性
排他性指的是某人在付费消费一种商品时,能排除其他没有付费的人消费这一商品。
私人物品相对于公共物品,较少会出现“搭便车问题”(英文:free-rider problem)。[3]
排他的 | 非排他的 | |
竞争的 | 私人物品 食物、汽车、衣物 |
共有物品 渔业资源、水资源、煤炭 |
非竞争的 | 俱乐部物品 卫星电视信号、图书馆、电影、公共交通 |
公共物品 国防、免费电视节目、知识 |
私人物品和私有财产
“私人物品”(英语:private good)的概念与“私人物品产”(英语:private property)的概念不同。“私人物品”是财物的类别概念,指具前述性质的商品,而并不即涉及私人物品产权。
私人物品能有明确的产权划分,因此可成为私有财产(英语:private property)。在英美法系中,私有财产可能也被叫做“所有物”。有可转移性的私有财产则通常被称作“流动资产”(英语:movable property)。这一用语,区别于“不动资产”(英语:immovable property) ,如土地和建筑物。
一些研究认为,私人物品产普遍存在于所有的人类文化当中,是普世文化通则之一。即便是小朋友也能轻易地了解私人物品产的观念,甚至在像是黑猩猩等一些非人类的动物身上,也可以观察到私人物品产的存在;而私有制,也就是对私人物品产的保障,是一个数千年来受到认可且广为接受的制度。[4]
参考文献
- ^ 高鸿业. 《《西方經濟學(微觀部分)》第五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ISBN 9787300128016.
- ^ 私有財 - Private Goods. 国家教育研究院双语词汇.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中文(台湾)).
- ^ Malkin, J.; Wildavasky, A. Why the traditional distinction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goods should be abandoned. Journal of Theoretical Politics. 1991, 3: 355–378. doi:10.1177/0951692891003004001.
- ^ Peter Corning. The Fair Society: The Science of Human Nature and the Pursuit of Social Justice. University of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Mar 1, 2011: p.139 [May 13, 2019]. ISBN 0-22-611630-1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