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廷唯
罗廷唯 | |
---|---|
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永川县 |
字号 | 字曾甫,号贯溪 |
出生 | 嘉靖五年(1526年)正月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
配偶 | 娶陈氏,继娶李氏 |
亲属 | (子)易林、頖林、邓林 |
出身 | |
|
罗廷唯(1526年—1558年),字曾甫,号贯溪,四川重庆府永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二百六十八名进士。礼部观政,授直隶枣强知县,任内剿灭盗贼,平反冤狱,建立大原书院。
三十六年八月考选,擢升陕西道试监察御史,三十七年十月实授御史。世宗用给事中徐浦之议,令廷臣及督抚举荐边才。于是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辅、吴岳,祭酒邹守益,修撰罗洪先,御史吴悌、方涯,主事唐枢,参政周大礼、曹亨,参议刘志,知府黄华皆在推荐名单中。罗廷唯上疏反对,世宗因此以为吏部滥举,命会同都察院核议。左都御史周延与尚书吴鹏等上言,所举者皆不负人望,世宗不悦,斥责周延等,举贤之事也从此作罢[1]。卒年三十三。
家族
曾祖罗琼,祖罗鍪,学正、赠户部主事;父罗洪载,户部员外郎;嫡母龙氏(封安人),生母张氏。弟廷吉;廷哲;廷合;廷名[2]。
参考资料
- ^ 《明史·列传202卷》5340-5341:嘉靖三十四年召为左都御史。帝用给事中徐浦议,令廷臣及督抚各举边才。于是故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辅、吴岳,祭酒邹守益,修撰罗洪先,御史吴悌、方涯,主事唐枢,参政周大礼、曹亨,参议刘志,知府黄华在举中。御史罗廷唯驳曰:“浦疏本言边才,而今廷臣乃以清修、苦节、实学、懿行举,去初议远矣。况又有夤缘进者。是假明诏开幸门。”帝纳其言,责吏部滥举,命与都察院更议。延与尚书吴鹏等言所举皆人望,公无私。帝终不悦,切责延等,而举者悉报罢。世宗时,海内贤士大夫被斥者众,及是举上,稍冀复用,而为廷唯所阻,自是皆不复召矣。
-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书经》,年二十八岁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二百六十八名进士。正月十三日生,行一,曾祖罗琼;祖罗鍪,学正 赠主事;父罗洪载,户部员外郎;嫡母龙氏(封安人);生母张氏。慈侍下,妻陈氏,继妻李氏;弟廷吉;廷哲;廷合;廷名。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