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常
舒常(满语:ᡧᡠᠴᠠᠩ,穆麟德转写:šucang,?—1798年),满洲正白旗,舒穆鲁氏,大学士舒赫德之子。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工部尚书。
舒常初为侍卫,因其父得罪牵连,被遣黑龙江。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以护军统领从将军温福征金川有功,任参赞大臣。1784年2月20日-1785年2月26日期间,奉旨接替巴延三担任两广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兼辖广西地区的广东、广西两省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乾隆五十年三月戊辰,接替复兴,担任清朝工部尚书,后授湖广总督。由福长安接任。嘉庆初年,署刑部尚书、兵部尚书。官至镶黄旗蒙古都统。嘉庆三年卒,谥恪靖。
参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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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巴延三 |
两广总督 任职期间:1784年2月20日-1785年2月26日 |
继任: 孙士毅 |
前任: 复兴 |
清朝工部满尚书 乾隆五十年三月戊辰 - 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己酉 1785年4月27日 - 1788年1月23日 |
继任: 福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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